“不要。”阿黛爾搖搖頭,干脆了當的拒絕道。
曼弗雷德捂著心口一臉傷痛欲絕的模樣“阿黛爾小姐還是一如既往的絕情。”
艾莫斯笑著看著兩人,說了幾句后,三人一起回家吃飯,女仆早已經準備好了今晚的晚飯。
三人落座后,曼弗雷德這才說起自己離開這一段時間的經歷。
在離開加爾城后,跟隨著隊伍前往邊境,抵達邊境一切都很正常,直到有一天巡邏的時候,他所在的這支隊伍發現了一直流亡軍隊襲擊邊境的一個小村莊。
那座村莊內,大約有一百來人,人不口不算多,當時他們正在村莊內做修整,已經準備離開的,可就在這時候,那只流亡的軍隊來到這里。
那只隊伍數量龐大,有上百名士兵,這些人已經算不上是騎士了,只是一群拿著刀的土匪,而他當時所在的隊伍加上他總共也就八個人。
面對這樣一支隊伍,必定是會輸的,隊長無奈下達命令讓他們離開,一對夫妻抱著一個幾個孩子過來,請求他們,就算不能帶他們走,也要帶著孩子。
他當時腰間的袋子就沖了上去,拿出魔法卷軸,魔法卷軸一出,那群混蛋死了大半,還有一些幸運的則直接跑了。
而讓他升職成為一名男爵則是一件事情,邊境伯的孩子被人綁架了,命令他們去救那孩子,在不能使用魔法卷軸的情況下,這實在太難了。
可誰能到就在絕境的時候,劍都丟失的時候,他甚至都已經在心中后悔來到邊境他拿出了好友艾莫斯送給自己那把匕首做最后的抵抗,一把鋒利的寶劍直至他的面門,他下意識用匕首去擋
伴隨著哐當一聲。
那把大寶劍直接斷成了兩半。
不僅是他傻了,就連他的敵人也傻了,周圍人也都愣住了
就憑借著那把匕首,他硬是將邊境伯的那位子嗣救了出去,還升職了。
可以說不是因為有魔法卷軸,有匕首,他早就死了,和其他隨從騎士一樣,默默無聞地死在邊境。
想到這里,記憶如同潮水一樣涌動,曼弗雷德覺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那個絕望的夜晚,他的手心緊了緊。
“這把匕首物歸原主。”曼弗雷德將匕首放在桌子上,推到艾莫斯的面前說道,之前他只是覺得這匕首好看,可沒想到這東西能削鐵如泥,顯然不是普通材質打造的,絕對是非常珍貴的東西,艾莫斯顯然是不知道這東西的價值,可他知道
艾莫斯卻搖搖頭“你不是說它是你的幸運匕首嗎那就讓它繼續庇佑你吧。”
艾莫斯抽出一旁放著的一把長劍道“看看這是什么你覺得我還會需要那匕首嗎你還是自己留下吧。”
曼弗雷德驚訝地張開嘴巴,嘴巴甚至都合不攏,因為艾莫斯手中的長劍看上去倒是很普通,沒有寶石的裝飾,可是材質卻和自己手中的匕首一模一樣
他手中的匕首可以削鐵如泥,同樣材質的劍自然也可以做到。
這要是上戰場打仗,如果是硬拼的話,誰能打得贏啊
試想一下,敵人和好友艾莫斯打架,兩把劍剛剛撞在一起,敵人的劍就斷了,這還怎么打
這就是武器碾壓嗎
簡直不講道理嗎
嘶。
曼弗雷德倒抽一口冷氣,所以好友弟弟到底在草原經歷了什么隨手拿出來就是這樣的武器
細思恐極
艾莫斯見曼弗雷德下巴合不攏的樣子,沒有繼續說什么。
事實上霍恩還給他送了一副貼身穿用龍皮制作的軟甲,在騎士這個范圍內,他現在就算不用魔紋,和人硬砍,他都是能全方面的碾壓。
防御9999
攻擊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