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程敬微也曾說過,這些人回來就驅逐,只不過當時駱時行覺得真回來了自然也要留下的,畢竟交州城缺人。
但他又不想功虧一簣,這一次若是讓那些男人將財產奪走,只怕未來十年之內都沒有小娘子有勇氣邁出一步。
與此同時手段還不能過激,他思前想后最后說道“派人去貼個告示,就說之前州府所有戶籍資料全部被毀,所以原本的戶籍已經不存在,回來的人想要重新落戶就需要去看最新政策。”
而所謂的最新政策則是想要落戶,要連續三年交稅才行。
如今這個時代,人人都是納稅人,后世好歹還有個起征點,而現在則是沒有的,都要收稅。
這個是防止州城人口過多,哪怕現在還不至于,可那也是遲早的事情。
而如今州城這里對就家庭財產糾紛的處理一般都是判定歸戶主的。
那些男人連戶籍都沒有,你說錢財都是你的誰信啊。
當然他們還可以說自己是誰誰誰的父親或者丈夫,后者比較好辦,只要小娘子不認,那么這份婚姻就算無效,有本事你把婚書找出來,就算能夠找出婚書,那也要遵守規定,現在的刺史府只認當初留在交州城的百姓。
想要落戶交三年稅吧,在這三年之中,財產還是小娘子的,丈夫算是倒插門,如果小娘子想要和離那也很簡單,都不用牽扯財產。
只是前者不太好辦,駱時行很想說既然那些父母不認子女,那么子女也不用認他們了。
然而他不敢說,怕被噴。
這個時代對于孝道的講究比后世還可怕,父母對待子女不好,子女如果想要反抗那就是不道,但凡被扣上這個帽子,父母,尤其是做父親的殺了孩子都不用償命。
簡單來說就是這個年代妻兒都是屬于男人的所有物,他們的想法是不被看重的。
駱時行要是敢放話讓子女不認父母,只怕大佬們要挨個上門教育他。
算了算了,想想別的辦法。
他想了半天最后才決定,財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屬于誰的,哪怕父母子女也只有繼承權而沒有使用權。
甚至就算提出這一條之后,李游道都皺眉說道“這樣若是做子女的不奉養父母又如何是好”
駱時行一臉詫異“做父母的難道沒有自己的財產嗎,他們可以選擇不把財產給子女啊,更何況哪怕沒有這一條,做子女的就一定會奉養父母了嗎”
“子女不奉養自然是可告官的。”
駱時行歪頭問道“可是如果做父母的虐待子女呢他們對子女的身心造成了傷害,回頭還想要子女奉養”
李游道一臉的理所當然“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母總歸都是為子女好的。”
駱時行沒說話,只是說道“嶺南跟中原不同,你這里告訴他們父母可以告官,轉頭子女就能將父母殺害你信不信”
別說什么官府能查案,時下的破案率多少心里都沒數嗎更何況若是子女就報個父母失蹤或者投奔親戚家,誰知道真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