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沒見過雙方父母,沒規劃過什么未來。
見第一面的時候,就在國外的街頭,她丟了手機,看到他這張面孔,走過來朝他借手機。
當時她沒出國多久,有些迷糊,可能也是急了,用他的手機打電話,第一個居然不是打自己的號碼,而是打給室友,讓室友打自己的號碼。
他覺得她真蠢,智商不高。
后來,她發現了這個問題,在他面前滿臉糾結郁悶自我檢討,又怕他笑話而轉身整理情緒,回過頭輕描淡寫帶過,還自我嘲諷找面子,真有意思。
手機后來找到了,她禮貌性請他吃飯,他不想去。
后來,兩人又在同一個餐廳遇到,只能拼了桌。
他們聊天中找到了共同話題,氣氛才好了很多,最起碼他發現她智商不低,她存了他的號碼,后來也沒聯系,又因為在同一所大學碰面,這才多看了兩眼。
回想挺不可思議,沒有所謂的告白,沒有所謂的求婚,就像上輩子就培養的默契,覺得想和這個人結婚,這輩子應該不會后悔。
她也爽快,約個時間,把證一扯,成了夫妻。
兩人沒有任何轟轟烈烈,哪怕到了現在,依舊平平淡淡,就這么過著,默契又平淡過著。
如果不是離婚,他也沒想過她在自己的世界里會有這么大的影響。
后來。
他總想通過朋友打探她的消息,自尊和驕傲是不允許他這么做,但總忍不住想知道,想法設法千方百計都想知道,聽說她一直沒結婚。
真巧,他也是。
他清楚她的性子,不可能復合了,沒希望,所以他就這么孤獨過著。
她一直說他心態好,一百五十歲都是折壽。
哪有啊。
他還沒到五十就已經白了頭,都沒撐過退休就死了。
早知道不要孩子好了,還能過過安穩日子,說不定還真能活到一百五十歲,就是沒人陪了,也就到那吧,活久了也挺沒意思。
怪想她,真的挺想。
早知道不娶了,擁有再失去,滋味真難言。
作者有話要說寫廢了一個開頭,所以就比較短小啦。
本來想直接跳到離婚或者發生爭執,后來想了想,還是算了,就換了一個切入點。
世俗里,中途反悔的太多了,也不太想按那個寫啦。
晚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