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勸竇太主不要對衛氏一族動手,出發點是不讓母親把劉徹得罪得太狠。
誰知竇太主沒有完全聽勸只有她能支使哥哥陳須。
不過,挑的是衛青下職的時候,又不是掩飾身份殺人奪命,只是口舌拳腳之爭。兩者的惡劣程度完全不一樣,頗有一戶人家的閨女欺負另一戶人間的閨女,兩家腳相向的市井氣,透著胡攪蠻纏的無賴勁。
有傷到劉徹的顏面,但又距離觸碰劉徹的底線太遠。
恐怕劉徹回過神來,就會發現為這點小事大動干戈沒趣了。
阿嬌把事情想明白便拋到一邊,看向麗媛。這姑娘剛剛腿一定跪麻了,現在估摸著才舒展開筋骨。
“你剛剛求我救命,到底怎么回事”
麗媛此刻能坐在阿嬌面前,已經是孤注一擲的結果,自然不會有隱瞞。
事情要從太皇太后下令遣散宮人說起,后宮得到消息,宮人們議論紛紛。麗媛是不想出宮的,她因罪入掖庭,孑然一身失去所有的家人,在哪里生活并沒有什么差別。又因容貌美麗,深知在外頭無法保護自己,還不如留在宮里。當然,出宮的事和她無關,她才十八歲。
沒想到一天夜里,掖庭一位掌薪碳之事的姑姑丁氏借故把她同屋的宮女全部支出去,告訴她一個消息一位大人物看上她,要納她做妾。
阿嬌認真聽著。
此時的律法規定,奴婢屬于賤民階級,基本原則是良高于賤,但和后世的許多律法又有不一樣之處。比如,良民和賤民之間并非完全不可通婚。
而且大人物不是要娶麗媛做妻子,只要納她做妾,其行為并不觸犯律法。
麗媛不愿意,哪怕對方表現出的權勢的確配得上“大人物”三個字,她也無心攀附。本以為言明意愿便罷,可對方根本不關心她的想法,展現出勢在必得的霸道。
若非遣散宮人有“驗明正身”一遭,她可能無聲無息的就被送進大人物的后宅了。
“你知道這個大人物是誰嗎”
麗媛搖頭“我嘗試著打探過,沒打聽出來。”
“你先待在椒房殿”
阿嬌話音未落,麗媛已顫抖著伏在地上“謝娘娘庇護奴。”這事皇后會不會管,她心里其實沒把握,不過是拼死一搏罷了。
幸好幸好
阿嬌心中內疚,想說此事本來就是身為皇后的她失職,才使得宮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但她不能說,這話從皇后嘴里說出來,只會嚇到身邊的人。
之前后宮尚算安寧,最大的緣故是皇后獨寵,宮人位卑,屬于賤民。奴婢放在普通的人家,律法也只是不允許主人故意將其殺害,但可以要求官府處死不聽話的婢女,就算將其殺死,也可以用財物抵扣、免除刑罰。更何況是在宮中他們鬧不起風浪,但也未必就沒委屈。
阿嬌決心把后宮諸事管起來,就以麗媛的事為敲門磚。她問青君“丁氏如今在何處”
青君“已經叫人看管起來了。”
順著丁氏往下查,肯定能查出“大人物”的底細,阿嬌道“你去算了你在外頭行走不便”這事得交給能溝通內外,職位還不能太低的人去辦。最合適的人選阿嬌腦子里冒出一個名字。
“周希光”
提到他,阿嬌不免露出懷念之色,微微一頓繼續說“你去傳話,讓周詹事過來一趟。”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是選擇困難癥的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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