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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七章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1 / 3)

    李氏的客堂很大,只論面積,都能比的上后世酒店的小型宴會廳了。

    即便每人都需一條四尺長的幾案,也至少能坐二三十人。

    而達奚帶來的禮物,就擺在后面的那些幾案上。

    看著那些墨啊、筆啊、紙啊、硯啊之類的東西,李承志直嘆氣。

    他當然不是嫌棄禮輕。

    這些東西看似不起眼,但代表的意義卻極大。說直白點,達奚已盡到了他最大的誠意,比送上幾車銅心誠多了。

    李承志是覺的麻煩。

    達奚這架勢,分明以為祖居李氏以詩傳世,怎么也稱的上“士儒”之家,所以怕出錯鬧了笑話,不得己才生搬硬套了世族門閥的那一套。

    其實別說李家,便是世代都為祭酒的涇州郭氏,都已不用這套規距了。

    也確實麻煩。

    這可不是如后世一樣,禮一送,再喝一頓酒就完事了,而是有一整套繁瑣且復雜的禮儀,不折騰個把時辰不算完。

    而且李承志還必須要回禮,到時還要折騰一場,也就是詩經中所謂的“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到時怎么走路,怎么進門,怎么拜禮,怎么說話,怎么還禮等等,都有一樣完整且格式化的程序。

    光記住這些,且要保證到時不出差錯、不被人笑話,李承志至少也要練習四五天

    他自以為壓根就沒幾分雅骨,達奚可能比他還不如

    一對土槌,何必要為難彼此

    李承志正四處亂瞅著,達奚從最前的一張案幾上拿起一樣物事,雙手托著,往李承志面前一遞。

    李承志眼珠子一突。

    達奚拿的,竟然是只死雞

    嗯,準確的說,是一只風干的雉。

    李承志的大學不是白讀的,再者被當語文老師的女朋友調教了那么多年,對于一些古禮并不陌生,自然知道這是何意。

    也不要覺的這是只死雞,在今日的這種場合中,這玩意的禮節性甚至要比旁邊那張幾案上的玉璧還要重

    只因野雞這東西一旦被擒,就會絕食,水米不進,直至餓死。所以士人相交,必用雉當禮物,寓意雙方一旦結交,便會守節死義

    “某慕君久矣,今日方償所愿,冒昧而來,望勿怪”

    達奚像是在背書一樣,說著禮中士相見禮篇中的固定且格式化的語言,但只是起了個頭,他竟然就說不下去了

    不是他忘了詞,而是李承志的表情。

    這分明就是在嫌棄他

    對,絕對就是這個意思。

    達奚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該生氣

    李承志飛快的瞅了他一眼,又眨了眨眼“你累不累”

    達奚大喜。

    怎能不累

    就為這么一只死雞,至少要他三請,李承志再三辭,一套禮儀做下來沒半個時辰也差多了。

    身體累也就罷了,關鍵是心累,而且是要多難為情就有多難為情。

    爺爺一個廝殺漢,硬裝文化人也就罷了,還要違心說那么多阿諛奉承,曲意恭維的話

    不知李承志這個聽的人會不會臉紅,反正他這個說的人,定是會羞愧至死

    達奚覺的,與其這般做作,還不如與李承志好好醉上一場,然后再去逛逛女閭青樓。

    這才是男人該干的事情

    見李承志和達奚都沒拿禮儀當回事,李始賢也罷,郭玉枝也罷,卻都只當沒看見。

    規距是死的,人是活的。

    說難聽些,達奚連漢人都不是,何必用儒家的這套瑣禮去為難人家

    意思到了就行了

    禮物不多,但也不算少,有四寶、五經、兩塊玉璧還有送給李始賢的一匹寶馬,送給郭玉枝的一件貂裘。

    以李承志這個穿越客的目光來看,這些東西自然沒多稀奇,但在李始賢和郭存信看來,這些全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好東西。

    他們不用猜都知道這些東西是哪來的

    看達奚的架勢,好像恨不得把整個刺史府都搬過來

    但李始賢不但沒高興,反而心疼的都要滴血了

    別說他,連他幼子、幼孫都已會背詩了,李始賢焉能不知“投之以木瓜,報之以瓊琚”是何意

    別說是瓊琚了,到少也得“投之我桃,報之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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