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熟的警察收到第一手消息,因為趙家村說他們沒有買賣婦女,報警的人可能誤會了,他們是一對夫妻吵架,然后打架,兩人都死了。
有人假裝是趙福全的直系親屬想來帶李丹艷回家。
這種受害人加害人都一塊死了的案子最難判了,警察也只能調解,所以聯系了京城的警察局,想聯系李丹美的父親,看看他那邊怎么說。
聽說對方要搶孩子,李丹美父母就慌了,找到幫忙的警察,問對方怎么辦。
警察知道他們有多疼自己的女兒,現在女兒死了,就留下一個女兒,肯定不能被搶走啊,而且那樣的村子,用膝蓋想也知道李丹艷去了之后會過什么樣的生活。
以防萬一,警察就建議李丹美父母把李丹艷變成自己的孩子。
年齡弄大一點,就說從小是在鄉下長大的,剛好李丹艷當時叫李盼盼,戶口還沒上,但出生證是這個名字。
很多村子重男輕女,為了不占計劃生育的名額,女孩子是不上戶口的。
李丹美讓孩子跟自己姓,想的也是等到將來回家了,可以讓李丹艷跟自己的戶口。
現在剛好,警察幫忙一弄,李盼盼就成了李丹艷,年齡放大五歲,當自己母親的妹妹。
跨省查案本來就很麻煩,一聽李丹美父母這邊說只要孩子找到就好,而且沒見過李丹美的女兒,云城這邊的警方尊重父母的意見,將李丹美的尸體送過去后就結案了。
趙家村那些人心里多多少少都放下一些,畢竟,村子里死的人,可不只趙福全跟李丹美。
既然對方父母不追究,他們就覺得對方跟他們一樣,反正是個女的,死就死了。
李丹艷說到這里,看向付生玉“我當時只有十歲,很多事情其實都不太記得,后來有一次去祭拜我媽,晚上我就做了夢,然后我突然就能看見點奇奇怪怪的東西。”
大概是李丹艷二十三歲,實際年齡十八歲,她夢見李丹美說,她想找一下趙福全,看看他好不好。
本來李丹艷還以為自己做了奇怪的夢,然后跟自己外公外婆一說,他們反而愣住了他們怕李丹艷難過,從來沒說她父親叫什么。
過后全家都以為這可能是李丹艷十歲前的模糊記憶,偶爾做夢想起來也不奇怪。
可是沒多久,李丹艷發現自己能看見很多別人看不見的東西。
她一開始害怕,后來想到母親,又覺得這是個機會,所以再次去了一趟墓園。
這一次,她真切地看到了自己的母親,對方仿佛還是曾經的模樣,漂亮、溫柔,與自己記憶中沒什么區別。
李丹美發現她能看到自己并不驚訝,因為這是她借給李丹艷的能力,她希望李丹艷能幫自己找到趙福全。
快十年了,她都被困在原地,或許趙福全也沒走,她等的正義一直沒來,有些累了,既然要走,不如一塊走,這輩子互相扶持走過十年,最后這一程,就互相做個伴兒吧。
因為李丹美的這個愿望,李丹艷輾轉找到云城、趙家村,尋找著自己父親的尸骨。
黑暗如果不曾被發現,那它始終都在原地。
李丹艷第一次找到趙家村,目睹了拐賣;第二次,遇見了被圈養起來比家畜還不如的女人;第三次,她找到了自己尸骨不全的父親。
尸骨不全的人死后魂魄大概率也是殘缺的,加上沒有葬禮護送,趙福全一直飄在趙家村附近,卻不知道自己是誰、應該去做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被趙家村的情景嚇到了,李丹艷在云城大病一場,房東就給她介紹了一個會驅邪的婆婆,聽說,叫吳福春。
那個時候李丹艷二十三歲,也就是十二年前,付生玉剛好十歲。
付生玉不解地看著她“你找了我奶奶的話,我為什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