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嬤嬤見到蕭灼華提著劍出來,原本沒有在意,待跟著蕭灼華坐上馬車后,一眼看到劍格是玉制的,上面雕著飛鷹圖案,頓時一愣。
這樣的劍,賴瑗和賴琬各有一把,劍格一面雕的飛鷹,另一面雕的是她們的名字。
玉嬤嬤沒敢去翻劍看劍格的另一面刻的是不是瑾字。這劍,成國公府的七位公子公女每人一把,見到這劍就等于是見到他們本人。瑗公女和琬公女的劍不可能給公主,且公主是從將軍的帳篷里出來。她喚道“殿下,這劍是將軍的”
蕭灼華輕嘆口氣,說“怕我受欺負,把他的劍拿給我斬人的。”
玉嬤嬤愕然地微微張了張嘴怕公主受欺負在將軍的地盤誰敢啊。
她隨即一想,正是將軍這么護著,才沒有人敢。她感慨道“將軍待公主真好。”
蕭灼華瞧賴瑾把所有瑣碎雜事都扔給她的樣子,不知道賴瑾是不是真的待她好,但得說,是挺信任她的。她拔劍出鞘,看向上面經過反復折疊鍛打形成的鋼紋,手指輕輕撫過劍身,道“倒也值得。”瀟灑利落地還劍歸鞘,坐著馬車回大營。
賴瑾扔給她的事情太多,她如果親力親為,累死都干不過來,只能是按照賴瑾教的,通過考試和考評制度選拔人才,把活都安排下去。各項事情安排完,她帳下的管事的人,比賴瑾帳篷里的千總還多,挺有發號施令的快樂。
蕭灼華回去之后,便按照賴瑾說的,擴招女兵,選拔縣令、縣尉、縣監。
考試選才、考評選拔都已經用得很順手了,選縣官也是參照這標準來。
蕭灼華將招考告示貼出去,同時注明縣令、縣尉、縣監的權責,以及,只要是邊郡戶籍者皆可報考,且不限男女。
她按照賴瑾之前教她的,增設了吏部、兵部、刑部。
縣令屬官,歸屬吏部管。縣尉屬兵,主緝盜查案維護地方治安之事,歸兵部管。縣監,掌刑法,主監察、斷案、審案,沒有緝拿、管錢的權利,屬刑部管。
這三部還沒有設,但賴瑾提過六部制度,還說要把農和商單獨列成兩個部,增加成八個。他既然有這構想,又特意跟她提過,如今就正好安排上。她也覺得挺好,以免縣令壓得縣尉、縣監形同虛設,連朝廷的都不聽。
她估計,賴瑾劃了野溝子縣,遲遲未設縣衙,估計是考慮到吏部、刑部、兵部跟朝廷的九卿衙門的權職有些像,暫時不好安排。
如今戰事即起,便沒那些顧慮了,反正一切都靠刀兵說話。
縣令、縣尉、縣監,事關重大,蕭灼華根據賴瑾制定的重重策略、軍規制度,又參考了些朝廷、律法制度,親自出考題。她出完考題后,拿去給賴瑾看。
賴瑾看完,加加減減了些條目,便將考試項目定下來,讓蕭灼華在軍中也貼一份。他加了條,同等成績下,有軍籍者優先。
賴瑾忙著招新兵、把新兵編入各營、訓練、發兵械等,為大軍出征做準備,忙得根本顧不上縣令、縣尉、縣監選拔的事,全部交給蕭灼華去辦。反正挑上來的人,能用就用,不能用再換就是了。他手握大軍,還怕一個縣里的官翻浪不成況且,大概率的是出自軍中。
孫潛押回來,賴瑾百忙之中擠時間,特意安排人給他搭了個臺子,當著全軍的面,借他的人頭正了一波軍威,掛到轅門上。因為他配合追繳錢財態度好,沒懸尸,只掛了腦袋。
鐵匠作坊的爐子日夜不歇,還從軍中調派了人去幫忙,打鐵的活全停了,全部用來鑄銅矛。他幾萬大軍,每人帶來好幾十斤銅錢,鑄銅矛,管夠矛桿、矛尖一體鑄成。銅的融點比鐵低,煉起來比鐵方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