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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1章 眾矢之的(2 / 2)

    就像是花高價從一堆人手里搶到了一雙水晶鞋,也不管合腳不合腳,舒適不舒適,就死命往里擠,哪怕其結果是:腳后跟磨出了血,大腳趾和小腳趾布滿了水泡。

    淚眼汪汪地獨自一個人,對著那雙絲毫未曾變形的鞋,傷感:不穿可惜,穿上卻要命。

    而婚姻對象不合適的話,更是要命。

    一輩子,或在婚姻續存期內,你只能穿一雙鞋,合適不合適,只有穿鞋的人自己清楚。

    故而,那些表面上光鮮亮麗的夫妻,費盡心思秀著恩愛,晾著幸福,外人看著煞是羨慕,回頭還要跟自己的另一半討要福利……卻不知,那些穿水晶鞋的人,正打落牙齒和血吞,疼得鉆心,鬧得煩心,活得生不如死。

    倒不如那些個棉布鞋子,雖然笨拙,卻跟腳貼心,看似沒多大用處,卻能一直護著雙足,陪你跋山涉水,陪你春夏秋冬。

    曾幾何時某郭姓影星曾將前女友比作鞋子,被人吐槽,罵得狗血淋頭,實則他的比喻也是相對的,并不是前女友是他的鞋,他在將讓對方比作鞋子的同時,相對而言,他也是前女友的鞋。

    夫妻之間是平等的,在一方不讓另一方舒服的時候,這一方也會因著對方的反作用力而受傷。

    林琳與薛文潘就是這樣,他們只是因為家庭教育的迥異,產生了三觀和處事待人接物之間的分歧。

    磨合期間,沒有人愿意妥協、謙讓,最后,令矛盾愈來愈激化,演變成了對彼此的詛咒與折磨。

    如果不能妥善處理,各自讓步,最后,選擇分手,倒也算是最佳方案,對彼此都屬于放生。

    只是,長期穿著那雙不合適的鞋,鞋已生到肉里,要脫下鞋,勢必要掉一層皮肉,那份陣痛還是要受的。

    或許,有部分人就是害怕那份陣痛,且,夸大了那份痛感,與此同時,又習慣了那種磨腳的痛苦,麻木到了中晚期,就會蛻變成懶癌,于是,也就湊合到了臨終。

    更有甚者,一生就買得起一雙鞋,又不甘于沒鞋穿,只能憋屈一輩子。痛苦的時候,總是自我麻痹:好歹還有一雙鞋子穿,總好過光腳。

    話又說回來了,腳上套著一雙舊鞋,手里還拎著一雙備用寫的薛文潘,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的那雙鞋正緊鑼密鼓地在延伸自己的實力,闖進他的血脈,企圖綁架自己的雙足,令自己寸步難行。

    當然,林琳也不知道,自己嫌棄,卻因害怕痛感和光腳的恥辱,而強占的鞋子,已經準備造反,斷腕的壯志已蓄勢待發。

    這一戰,是左手向右手發起挑戰,因此,注定慘烈,注定傷筋動骨,撕心裂肺。

    而這場戰爭中,林琳想炸毀、薛文潘極力保護的碉堡——陳敏芳,卻還渾然不知。

    迷迷糊糊她就坐飛機來了,機票也是兒子買的,她知道退機票很不劃算,而從小節儉養成的習慣,已經深入骨髓,雖不知道兒子為什么堅持要她來上海,哪怕再不愿意,也來了。

    最主要,她也鬧不清兒子為何還要瞞著他老爸?

    可兒子閉口不說,只說:……事關下半輩子的幸福,很重要,很重要……不等追問,幾近哀求:這是他這輩子唯一對她提出的要求,就算是她接受兒子青春期最后一次逆反吧!

    本來,兒子請她去美國陪伴,她婉拒多次,也心存愧疚,而薛思敏也從不勉強。

    這一次,兒子軟磨硬泡,甚至還不惜賣乖撒嬌,實在是受不了,不得不應承了下來。

    誰料想會成為眾矢之的,砧板上的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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