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邇上書到了朝中,很快就有旨意下來,對莘邇的三個請求,左氏全部允可。
第二個請求也就罷了。
令狐樂親政,是氾丹等人樂意看到的,自是不會反對,——至於張渾繼任錄中臺事這條,卻就像裴遺對麴爽的建言一樣,氾丹細思過后,亦認為就算張渾暫時投附到了莘邇這邊,畢竟張家是隴地的土著門閥,料之他與莘邇最多也只是短期利益上的勾連,等令狐樂親政后,是有極大概率再把張渾拉回到他們這邊的,所以,氾丹對此也就采取了忍默的態度,亦沒反對。
但第一個請求和第三個請求,於左氏下旨允可當日,氾丹等俱皆上書,強烈反對。
首先,宋鑒的這樁案子,雖得了宋后的證詞,但氾丹等人,俱於上書言道,此案實疑點重重,希望不要倉促便下結論,最好是再多做審問,待至解決了所有的疑點之后,再作定案不遲,——所謂“疑點重重”,最大的“疑點”,同時,也是對宋鑒此案最致命之關鍵證據的,當然就是宋后的證詞了,說來氾丹也真是性犟,竟是公然要求宋后出來,與宋鑒當面對質。
卻氾丹的這個要求,被左氏駁回。
左氏批復他的上書,問他,寫道:“宋后,先王之后也,以此尊榮之身,豈會虛假作證?再則,以太后之尊,而赴刑獄之所,與逆黨賊子對質,成何體統?卿素識大體,今竟昏聵矣?”
駁斥的理由無可辯駁,宋鑒此案,於是就此定案。
其次,莘邇設軍府於河州此事,氾丹,特別是麴爽,聞知以后,極其惱怒,也是極力反對。
可只是空頭的反對顯然是不行的,必須得有反對的原因才行。
卻奈何裴遺“愿親赴河州,為秦州后援”此個幫助麴爽回去河州的借口,麴爽晚了一步,被莘邇先用類似的話,拿出來做了設軍府於河州的理由,——若是麴爽先以此為由,請求還河州鎮戍的話,莘邇會無話可說,現下莘邇以此為由,反過來,麴爽也是無話可說,除非他改而攻擊反對莘邇“光復中原”的根本軍政之策,可建康朝廷的圣旨對莘邇的此志已是十分的嘉許,那他即使反對,可以想見,也定會被莘邇拿建康圣旨的言語來做對他“怯懦茍安”的指責,故是麴爽搜腸刮肚,想了半晌,也沒有想出反對的說辭,再問裴遺,裴遺亦是無計了。
出而到家,裴遺嘆與其妻,說道:“惜令公不早聽吾言,若早從吾策,不受中臺令,而還河州,哪里還會有今日的事呢?可謂一步錯、步步錯哉!”
其妻問他,說道:“那現在該怎么辦?”
裴遺說道:“我剛又進勸令公,勸他辭中臺令職,仍還是當以返回河州為上。令公這次聽了我的建議,愿意回河州去了。於今之計,也只有等到令公順利地回到河州,看看莘公把征西將軍府設於金城亦后,對河州當地的影響會是怎樣,然后再作計議了。”
莘邇本人如果不去河州,那么憑借麴氏在東南八郡的舊有威望,是不必太擔心東南八郡的那些僑士、寒士們可能會有的“掣肘”或“作梗”,可如果莘邇本人到了河州,挾其滔天權勢和隆高之聲望,北連朝中張渾,東連秦州唐艾,那接下來河州的局面和形勢,可就不好說了。
裴妻也想到了這點,問道:“太后已允莘公設軍府於河州,是莘公親臨河州已成定數,這樣的情況下,仍還要令公也回河州去么?”
裴遺說道:“我今日回家前,令公也問了此問。你自是知曉,河州乃令公、乃麴氏之根基,也是你我諸家之本,斷然不容有變,莘公不去河州,我且建議令公返回河州,況乎而今莘公將至河州?這種情況下,令公若依舊在朝,不親回河州,那豈不即是在任河州歸莘公有?無河州為本,我等就會如此前的在隴僑士們一樣,成繞樹之藤矣!是以河州現在令公更得返還!”
裴妻家也是河州大姓,其聞得裴遺此言,深以為然,臉上不覺浮起憂色,開始深為河州將來之歸屬,裴家及她家將來之命運感到深深的擔憂,忍不住問裴遺,說道:“夫君以為令公、莘公同至河州,若二公爭河,則勝算誰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