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因卻完全理解到另一個方向:“說到這件事,我還真的納悶,那兩個‘東西’怎么會是你的兄弟?是不是你把他們的聰明才智吸干了,他們才變得那么愚蠢?還有眾神設定錯了,你應該是男人!”
不過拜好讀的習慣所賜,諾因知道,德修普家族的血統很奇特,出天才和白癡的概率都很高,平均十個天才會出一個白癡。天才往往文武雙全,英明神武,愛好和平,鞠躬盡瘁,死而后已。而白癡都是糊涂昏聵,還特別自以為是。就是因為這個奇特的血統,德修普王家足足延續了千年,畢竟天才的數量和概率都比白癡高。
可是因為該死的教廷從中作梗,三百多年前鼓動王室,定下了傳男不傳女,傳長不傳幼的規矩,到這一代悲劇了。老二還是女性的拉克西絲天才得不像話,凝聚了家族的優勢血脈,相反她的哥哥是蠢材和廢物,卻順利坐上了王位。
“我是女的。”拉克西絲瞇眼。諾因啐舌:“廢話!我有眼睛看!”
這個女人從根本上奠定了他對女人最高等級的認識。
黑發的攝政王笑道:“怎么樣,要不要戴上王冠試試?”
“才不要!”諾因嫌惡地皺眉,“那么不舒服的東西要戴你戴,送我都不要!”
“好你個膽大包天的小子,祖先的傳承也敢嫌棄!耳環呢?耳環怎么也少了一只?”拉克西絲發現侄子的一只耳朵沒有戴「真王的榮耀」。
“嗯嗯~~~”諾因脖子一縮,這件事他也不是沒有歉意,那不僅僅是王室的寶物,還是圣賢者的遺物。
拉克西絲全身散發出強烈的怒火,連諾因也抵抗不了,轉身飛奔離開:“我出去透透氣!”
“真是長不大。”佇立原地,拉克西絲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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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空蕩蕩的,諾因一路走來,沒撞見半個士兵以外的身影。小狼龍變成人形,亦步亦趨地跟在后面,一邊觀察他的表情,一邊小心地問道:“諾因,你在生氣嗎?”
“氣死了。”
一出大殿,諾因就意識到又被那個奸猾的姑姑糊弄過去,沒問出她之所以叛亂的理由。他固然有點孩子氣,但拉克西絲幾時又把他當大人看了?郁悶!
“啊?死了怎么能走路?”藍發少女聽不懂夸張,駭然瞪大雙眼。
“雷奇。”諾因停下腳步,摸摸她的腦袋,語重心長地道,“你要記住,千萬不能和我一樣實心眼,要狡猾、變通。”他一直堅信和姑姑的黑心腹比起來,自己的心靈就像水晶一般剔透無瑕。
雷奇聽得一愣一愣,不知如何接口。諾因本想仔細教導,捕捉到由遠及近的腳步聲,轉過頭。
“哦,諾因殿下,稀客!”帶隊趕來的正是被許多人稱為痞子,常備軍總司令拉蒙,舉起一只手打招呼,“氣色不錯啊,等收工了陪我喝一杯如何?”
“恭敬不如從命。”諾因也很喜歡這個豪氣的男子,“不過你這么匆忙是要去哪兒?”
“不是去哪兒,是送一幫兔崽子去他們的神那里——圣騎士團的余孽還在城里亂竄,看不出他們穿著盔甲,跑得倒快。”拉蒙的語氣并不懊惱,他很享受貓捉老鼠的樂趣。
“那應該是施了輕量化魔法的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