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行結束后的第二天一大早,鄧方就被老板科漢請到了他的辦公室。
見鄧方推門進屋,滿頭白發的科漢立刻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科漢上前緊走兩步,握住鄧方的手說道:“鄧先生,辛苦了,請坐!”
鄧方倒也不客氣,一屁股坐在了科漢對面的沙發上。
“今天請你過來主要是想商談一下新合同的事。”科漢說道。
“新合同?”鄧方故作驚訝的問道:“我們的合同不是沒有期限嗎?為啥要簽新合同?”
賽季初鄧方和科漢簽訂了一份非常不平等的合同。
合同并沒有寫明鄧方的任職年限,只是規定了鄧方必須做到的事情:
1、揭幕戰贏球。
2、前十場勝率過半。
3、帶隊進季后賽。
4、三年內獲得總冠軍至少一次。
做不到其中任意一項,球隊都可以和鄧方解除合同,解聘費十萬元。
當初簽這份合同時科漢根本沒想到鄧方能夠撐過一個月!
別的不說,前兩點鄧方就很難做到!
即使運氣不錯,做到了前兩點要求,后兩點鄧方也不可能做到。
帶隊進季后賽?
去年老尼爾森都沒做到的事,今年鄧方能做到?
老尼爾森是啥人?
功勛教練!
千勝教頭!
鄧方干啥的?
一天教練都沒當過的小菜鳥!
就鄧方這樣的菜鳥教練,帶領著新組建的球隊,能夠打進總決賽?
要知道勇士隊可是在西部!
強敵環繞,豪強林立!
季后賽都打不進去,總冠軍就更別想了!
勇士隊1946年建隊,1949年加入NBA,拿到過3次總冠軍,分別是1946-1947賽季,1955-1956賽季,1974-1975賽季。
最近的一次也要追溯到三十多年前了!
建隊六十多年,也就拿到了3個總冠軍!
這已經是不錯的表現了。
不少球隊還從未拿到過一次總冠軍!
所以老板科漢覺得鄧方是不可能完成任務的!
完不成任務咋辦?
滾蛋!
10萬美元分手費!
意思一下就行了!
除此之外,為了預防萬一,科漢還在合同里規定,鄧方的工資要跟戰績掛鉤。
贏一場10萬。
輸一場還要從工資里扣5萬!
打兩場比賽一輸一贏的話,相當于兩場比賽科漢只需要付給鄧方5萬元。
如果一個賽季82場常規賽下來,最終勇士隊以50%勝率進入季后賽,科漢最多也只需要付給鄧方205萬。
而如果以上個賽季29勝53負的標準來算,鄧方最終只能拿到25萬!
這個價格對一個NBA球隊的主教練來說,已經不是低的問題了,這擺明了就是侮辱人!
要知道,前任主教練老尼爾森年薪高達600萬美元!
哪怕是球隊首席助教,年薪也在50萬美元以上。
科漢想的非常好,給鄧方埋下了一堆地雷!
因為限制條件非常多,科漢認為鄧方根本無法做到,所以合同里根本就沒約定鄧方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