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賽季是加內特在森林狼的最后一年,他又面臨著續約的問題了。
這次加內特絕不會降薪了!
由于戰績不佳,加內特還索要大合同,球隊老板格倫-泰勒并不希望給加內特這份大合同,所以森林狼的管理層才想把他交易走。
事后森林狼總經理凱文-麥克海爾接受采訪時說過:“對于當年送走加內特的情況,其實是這樣。當時他的經紀人打電話給我,要求我們球隊給加內特一份為期3年價值6000萬美元的續約合同,”
麥克海爾坦言,“但是我的老板(格倫-泰勒)告訴我說,‘不,我不想給他這么多錢。或許少一點可以考慮。我們在他身上已經花了不少錢了。’因此,如果負責給錢的老板說不的話,你也只能打電話告訴球員這樣的事實。這就是事情的經過,它已經超出了你能力控制的范圍。”
最終也就有了森林狼與凱爾特人的交易。
加內特的交易完成后,他與凱爾特人迅速完成了3年5100萬美元的合同續約。
總之一句話,加內特與森林狼的分手是必然的結果,森林狼根本無意留下加內特了。
麥克海爾就曾透露過,當時有誠意交易加內特的隊伍只有3家,其他家都被加內特的巨額合同和續約要求所嚇倒,都因恐懼未來建隊計劃受影響而退出了競爭。
只有凱爾特人的安吉有足夠的魄力,最終完成了這筆交易。
雷阿倫加盟綠軍是沒得選擇,加內特也好不了多少。
即使不說兩人是被迫加入綠軍的,也不能說綠軍三巨頭到一起是抱團!
綠軍三巨頭的組成絕大部分是三支球隊管理層的操作,是綠軍總經理安吉的運籌帷幄的結果。
這和詹姆斯的決定一是完全不同的!
騎士隊為了留下詹姆斯做了大量的努力,做了他們能做的一切!
從騎士的角度來說,只要詹姆斯留隊,他們可以做一切事情!
只要規則允許!
只要別讓老板賠光底褲!
可是詹姆斯依舊選擇了離開!
在是否離隊這個問題上,詹姆斯是有著絕對的主動權的!
這和綠軍三巨頭是完全不一樣的!
這是第一個原因。
其次,詹姆斯加盟熱火組成三巨頭和綠軍的三巨頭還有第二個不同。
那就是年齡不一樣,他們所處的職業生涯不一樣!
加內特是95年的新秀,在森林狼打了13個賽季,加盟凱爾特人時已經31歲!
雷阿倫當時更是32歲了!
皮爾斯相對年輕一點,但也有30歲了。
根據運動科學的理論,NBA球員的黃金運動年齡是28-32歲。
假如NBA職業運動員一年的運動生命相當于普通人生命值的5年,以新秀的平均年齡20歲來算,28歲到32歲相當于普通人的40歲到60歲,在社會上這個年齡段的男人也是個人事業發展的黃金時期。
一般來說,只要過了30歲,球員的運動能力就會迅速下滑,這個時候如果狀態依舊很好,要么是沒受過大傷,保養得好,要么是靠腦子和技術打球,對運動能力要求不是太高。
而一旦過了35歲,不管怎樣,也沒幾個還能保持很好的狀態了。
雷阿倫32歲,加內特31歲,皮爾斯30歲,這三個人都是在黃金年齡的尾巴上了!
即使說他們三個還在巔峰期,也是巔峰末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