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兩人只能在勇士打一個賽季了,為啥鄧方要這么做呢?
不為別的,只是為了補償兩人一些錢!
這些錢給誰都是給,為啥不給自己人呢?
更何況這些錢還不用全部都從自己口袋出!
為啥?
因為有保險!
球員身體健康險!
一旦兩人因傷不能上場比賽,那他們的工資就由保險公司負責!
這樣的保險在NBA是非常多的,幾乎每個運動員都有,尤其大牌球員。
NBA的籃球比賽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最緊張和激烈的運動之一。伴隨著高強度的對抗,球員受傷的幾率也非常大。
球隊好不容易簽下一位大牌球星,如果他因傷賽季報銷了,那該多倒霉?
如果大牌球員因傷退役,那就更沒天理了!
即使不是大牌球員,因傷缺席的比賽太多了也會對球隊戰績有影響。
因為一支球隊的球員名額是有限的,就那幾個!
但這還不是全部,對于保障性合同而言,即使對方無法上場打球,該支付的工資卻一分錢不能少。
既失去了球員,又要承擔工資的重擔,這對NBA球隊來說是個巨大的挑戰。
于是,NBA也就有了球員傷病保險。
作為全球最大的籃球聯盟,球員天價保險的金額有多大?
NBA給球員買的保險叫做“暫時失能保險”,也就是球員因為意外和疾病喪失了工作能力的保險,英文是TemporaryTotalDisabilityInsurance,所以也叫做TTD保險。
在這個保險體制下,每支NBA球隊可以為隊內工資最高的5位球員購買保險。當球員因傷或者因病無法為球隊繼續比賽,保險公司就會支付他們一部分的工資。
那么具體觸發條件是什么呢?對于NBA來說,就是41場比賽,也就是每個賽季82場常規賽的一半。
如果一名球員連續缺席達到41場比賽,那么從第42場開始,球隊只需要支付他薪水的20%,其余的80%由保險公司來支付。
而且這個41場是可以與上賽季累計計算的,并不非要限制在一個賽季以內。
比如說,波什在后世的2016年被診斷為血凝塊疾病,那個賽季他一共缺席了29場比賽。而到了下個賽季,波什缺席12場之后,就達到了TTD保險的觸發點。那以后,熱火隊就只需要支付他20%的工資了。
至于繳納的保費,一般是球員工資的1.5%到5%。球員工資越高,保費交的越高,這點很容易理解。
不過,NBA球隊會嫌貴嗎?當然不會了!畢竟保險就是為了以防萬一,花小錢買個心安。
相比球員工資那點錢,保費就不算啥了。
不過,NBA的傷病保險既然這么好,是不是只要給那些容易受傷的球星投保,就能免除后顧之憂了?
對不起,保險公司可不會這么傻的。
因為每年所有球隊將一共提交150人的投保名單給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有權力從其中劃掉14個人的名字。
這個14個人,當然就屬于有傷病隱患,連續出現重傷等“前科”的球員。
所以連續3年賽季報銷的球員,肯定是買不了這個保險的。再比如剛剛簽下兩億美元大合同的老球員,被“拒保”的概率也會很大。
保險公司出臺這樣的規定,也是沒辦法。因為給那種“玻璃人”投保,注定是要賠錢的。
而且還會有NBA球隊選擇鉆空子,他們會給球員小傷大養,沒事就泡病號不上場,這樣就能把工資都轉嫁給保險公司了。
比較著名的就是當年魔術隊的格蘭特-希爾,他加盟魔術隊之后就不斷受傷,連續3年都讓保險公司支付工資。
甚至有一個賽季,希爾明明已經恢復了,但是魔術隊就是不讓他上場,目的就是為了讓保險公司支付他的工資。
也就是從那以后,保險公司才開始對一些重點球員選擇“拒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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