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春曉誒我可以住你家嗎
會唱歌的玄冬為什么不可以,你給我提了珍貴的建議,我借你房子也算回報。
秦春曉我那算什么建議啊。
陸玄冬在是否繼續撫養梅想楠這件事上糾結了許久,對于害自己吃了這么多年苦的拐賣犯的女兒,陸玄冬終究無法做到毫無芥蒂,可他也不能放任梅想楠獨自生活。
她是傾注了多年情感的妹妹,而且從始至終沒做過傷害他的事,甚至也是那個家庭的受害者,將她母親的錯遷怒到她身上,她又何其無辜。
這些糾結甚至能衍生出許多話題,比如罪犯的子女是否生來帶有原罪,陸玄冬繼續撫養梅想楠直至她成年是否過于圣母。
秦春曉在這件事上的看法就是“你隨心就好,無愧于心即可。”
人類怎么可能完全理性的看待所有事情,很多人糾結到最后,大多還是隨自己的心,只要陸玄冬的選擇不違法、不違道德,那就沒有問題了。
而且說得難聽點,陸玄冬養梅想楠的錢是他自己賺的,他是要拿這錢去捐,去扔水漂都是他自己的事,何況是養一個相處多年的妹妹。
秦春曉覺得自己和陸玄冬的關系說遠不遠,近也沒近到可以干涉這種關鍵問題的份上,他暗中推動陸玄冬找回親人是一回事,可陸玄冬之后要怎么做,秦春曉自認是無權去管的。
但如果陸玄冬覺得沒有其他可以商量的人,秦春曉愿意本著朋友的義務給一些建議,但陸玄冬也沒有義務一定要聽他的。
自從意識到陸玄冬多渴愛,自己可以通過靈魂伴侶這種關系多么輕易的影響對方后,秦春曉反而更加謹慎的看待這段關系。
秦春曉死魚眼這種感覺就像要對其他人的人生負部分責任一樣,可我們甚至沒在現實里說過話啊他們連網戀都算不上。
在正常人的世界里,網戀在大部分情況下也是不需要對人家人生負責的吧
也就是陸玄冬的親朋太少,連他都算關系比較近的人了,秦春曉嘆著氣按手機。
秦春曉我還有個問題,你在養妹妹的時候,是否認為自己要考慮父母的想法
對面回復得很干脆。
會唱歌的玄冬我已經就這件事詢問過經紀人、你的想法,之后也會和想楠、我的親生父母商量,但最終決定是我自己來下。
會唱歌的玄冬而且如果能盡早解決完想楠的撫養問題,我也可以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
秦春曉什么事
會唱歌的玄冬讀書,說出來不怕你笑話,我進娛樂圈是為了賺錢,但那是經濟壓力導致的,我喜歡音樂不假,但自娛自樂已足夠愉快,這次認親雖然突兀,但也讓我擺脫了很大的桎梏,我想把學業重新撿起來。
秦春曉想,原來就算經歷了那么多苦,這個人的心氣還是很足。
在大眾傳聞里,陸玄冬大概是那種被命運推著走的苦命人,他賣唱打苦工是因為貧窮和養母養妹的疾病,還有賭鬼養父欠債過多,他退出娛樂圈是為了親生父母的意愿回去繼承家業。
但也可以換一種說法,陸玄冬去賣唱打苦工,是因為他不甘一輩子沉淪在山村之中,才不顧苦難的沖了出來,他退出娛樂圈是他并不打算往后余生都耗在娛樂圈里,他有自己想做的事,所以愿意為此放下已有的一切去陌生的領域重新開始。
陸玄冬并非命運的盲從者,而是一個善于闖蕩的勇者。
在原書的劇情里,他們都是背景板,但在劇情沒有記錄的地方,他們都活成了自己人生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