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鴛鴦被審判(1 / 3)

    歸根究底,潘金蓮不過一名譽不佳的市井婦人,吳典恩也僅一介被官府革職的前陰陽生,幫閑抹嘴無業游民罷了。

    先前兩人能逍遙法外,是吳典恩扯著西門大官人結義八弟的大旗,狐假虎威。

    一旦西門卿表露出大義滅親的態度,一切就塵埃落定了。

    西門卿到縣衙走過一趟,太陽落山之前,吳典恩和潘金蓮就被拘押收監了。

    原打算傍晚燒毀的武大郎尸身,也在仵作何九去重新驗明尸傷后,由義莊妥當收殮,等武松歸來就領回去入土為安。

    第二天,日頭未過晌午,左鄰姚二郎、武大郎身死當天的看診大夫,茶坊的王婆,以及當日看熱鬧的幾個無賴,一應目擊證人的供狀證言也全數記錄。

    第三天上午,知縣李達天升廳審問,帶棍衙役將兇犯提取上堂。

    曾經道貌岸然的吳典恩,眼下跪在堂下衣衫不整,蓬頭垢面,幾分書生儒雅之氣全不見蹤影。

    潘金蓮披散一頭如瀑青絲,往日秾艷嫵媚之態大損,卻因一身素白麻衣,端的是楚楚可憐一身孝,又添幾分清麗可憐之姿。

    知縣李達天一拍驚堂木,打眼瞧下去,被潘金蓮美色晃了眼。

    但有西門大官人授意在前,李達天再不敢徇私,收起心思,鐵面無私地審起案來。

    證人證言,證物尸傷,供狀供詞,一應都有。

    此案尸傷病物蹤五件俱全,吳典恩與潘金蓮通奸并打殺苦主武大郎,證據確鑿。

    期間任憑吳典恩巧舌如簧,又搬出西門卿做靠山,潘金蓮也是淚眼漣漣,哭訴自身苦衷。

    李達天都充耳不聞,當堂宣判二人通奸屬實,事發后殺人潛逃,按律問斬。

    判決一出,吳典恩和潘金蓮當堂癱軟如泥,面白如紙,冷汗如雨

    后面只等報審州府,申祥省院,文書到來時二人就要問斬殞命了

    怎能不怕

    重新被拘押回牢里,潘金蓮合身撲到墻邊稻草堆上,趴臥著聲淚俱下哭訴她命苦

    “奴幼時家貧,七歲喪父失怙。九歲被賣作家伎,習得琵琶技藝,主家卻又短命十三歲被媽媽二賣,又遇主家婆善妒,將我許給那猥衰不中用的武大郎”

    “直至遇見官人,奴家才算黑夜見光、凜冬逢春,一截殘身有了生趣。如今卻又蒼天閉眼,看不得你我廝守白頭”

    但凡男子,尤其遇著女子柔弱無依、要依靠著他活時,就會生出一股自得和氣概,就算原本袖手旁觀的,也會想要幫一幫。

    況且吳典恩本來就懼死,如今有潘金蓮又指望著他、依靠著他,就更賣力尋找生路了。

    思來想去,還是只有找西門大官人才有活路

    吳典恩思忖著,大官人先前雖明言大義滅親,讓他被拘捕收監,怕也是懾于流言不入耳,應該不至于見死不救。

    且他不求無罪釋放,只求大官人幫忙轉圜一二,判一個刺配流放,應非難事。

    屆時往那繁華富足的州城一去,依舊喝酒吃肉,與六姐兩人作一對夫妻過著日子,反倒美哉樂哉

    吳典恩畢竟曾在縣衙供職過,又偶爾陪西門大官人一道往縣衙行走,也認得衙役小吏,最后求到了一個衙役答應幫忙給應伯爵傳去口信。

    應伯爵得了信,念著兄弟之義,找到西門卿,將吳典恩的話轉達。

    又勸:“我等自玉皇廟結義以來,每月會期聚在一處吃茶、喝酒、耍樂,無不自在暢快日后若缺了哪一個,也是憾事一樁不是”

    意思還是想救吳典恩一命,別讓十個兄弟缺了一個。

    西門卿神情冷肅,言語之間帶出些怒其不爭“你我這般人,吃酒博戲,惹草招花,自個花錢買快活,何需理會旁人怎么說,安分不安分

    然而你我可以不拘小節,卻不可觸犯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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