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禮物當然是很快樂的,于是張文雅決定親親未婚夫。親了一邊臉龐,他又指了指另一邊臉龐。
真是個男孩
她笑盈盈的又親了他另一邊臉龐。
他很快樂,她也同樣快樂。
下一周,聯邦最高法傳來消息帕特里克訴路易斯安那州案第一次開庭。
不出張文雅的意料,這個案子在官投票中通過,成為19992000開庭期的入選案件之一。
九名官意見不統一,自由派居然認為對強女的罪犯判處死刑屬于“過分殘忍且沒有必要”,反而是保守派以及溫和保守派一致認為帕特里克罪大惡極,死有余辜。
斯卡利亞很有意思,為了這個案件,跟好友金斯伯格大吵了一架。在這件事情上,張文雅倒是支持斯卡利亞這個最高法惡霸的。
她其實不明白為什么身為女性的金斯伯格和奧康納會不同意死刑,奧康納目前尚未透露口風,但金斯伯格已經非正式的表示,可能會反對死刑。
唉不是很懂。
難道說因為斯卡利亞有九個孩子其中五個是女兒,而金斯伯格只有兩個孩子,其中只有一個是女兒,所以金斯伯格無法感同身受的去體會那個繼女的感受斯卡利亞是保守派,也意味著他認為保護孩子是父親的責任,他有必要從上消滅一個強女的禽獸--不,禽獸不如
張文雅特地請假去華盛頓旁聽了第一次開庭。
最高法的庭審跟其他法院不一樣,沒有陪審團,只由九名官組成合議庭,而這九名官也不是全都會出席庭審,比如帕特里克案只有四位官出席了第一次庭審肯尼思、斯卡利亞、布萊克門、奧康納。
最高法庭審一樣有控辯雙方,原告律師是帕特里克的代理律師,被告律師是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的兩名地區檢察官。
原告聲稱強奸并不致命,不適用死刑,最高法曾經判定強奸成年女性不適用死刑,那么未成年女性也不應該適用死刑。
路易斯安那州地區檢察官則舉例說明最近幾年其他州也有判決強奸未成年女性的罪犯死刑的判例,有例可循,嚴懲才能有震赫力。
da說的沒錯,但就是太輕飄飄了一點,缺乏更有力的論證。
但原告律師也沒有好在哪里,雙方半斤八兩。
肯尼思也陪同張文雅旁聽了庭審。
倆人基本達成共識對于如此惡劣的案件,應該做成一個標準案例,告誡那些犯罪分子以及潛在犯罪分子,管不住自己的鳥可是會死的。
張文雅想著,什么是“民意”呢顯然,官們應該知道民意是可以左右的,但他們可能還不了解網絡的力量。
如果最高法想用“民意”來說事,張文雅覺得這可真是有點離譜呢。
從九月初開始,她就讓公關經理凱特專門招募了一支“團隊”,人數不多,其實只有兩名職員,要她們在各個論壇、媒體留言板狂發帖,以各種方式提及“帕特里克案”,強調帕特里克的繼父身份,強調繼女年僅八歲,強調美國群眾最愛的“家庭觀念”家庭本來應該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外面壞人的侵害,但居然有人會對自己的繼女下手,這還是人嗎
帕特里克的形象他本來也沒有什么形象,如今就更沒有了,并且漸漸快要成為惡魔的代言人,撒旦的人間化身,至少在網絡上,人人喊打。
肯尼思知道張文雅有一支“網絡打手”,在網上推波助瀾,聲勢很大。
“這樣有用嗎”他表示懷疑。
看看,這就是不懂網絡的力量的人會問出來的話,張文雅敢說最高法官們也會問出這個問題。
“這就是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