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了全都砸得稀巴爛,連院子里的水泥地都砸了幾個洞。”
“賠了五萬塊敢不賠除非他們一家子從今往后都不來咱們鎮上。”
“個癟犢子玩意兒全家沒一個好東西”
“拿不出六萬六的彩禮,倒是買得起十來萬的小汽車,敢欺負咱們老周家的閨女,老子以后見他一次,打他一次”
參與“戰斗”的周家人,凱旋歸來,一個個興高采烈。
這年頭,想正大光明的跟人打一架的機會也不多,派出所也不是吃素的。
但遇到這種情況,男方家不厚道在前,女方家吃了虧,帶人上門討公道,就算手段稍微激烈了點,只要沒傷到人,就算是派出所,也不能跟民憤對著干呀,頂多上門調解一下。
真要把女方家抓走了,反倒是激化了雙方矛盾,很容易引發更激烈的報復手段。
這個虧,他們是吃過的。
要不怎么說基層派出所都要“彈性執法”呢
因為大多數老百姓都不太懂法的,他們更習慣用樸素的倫理道德,去評價一件事對或者不對。
前些年,晚杜鄉派出所就因為沒有結合本地的鄉土民情,彈性執法,釀成了一樁慘案。
當時是一個農村婦女被婆婆和大姑子家暴,打得遍體鱗傷,慘不忍睹,女方娘家人氣不過,就帶著人到男方家找場子,也是把人家家里砸得稀巴爛。
結果當時的派出所所長堅持要把女方娘家人拘留,還讓女方家賠償男方的經濟損失。
這么處理,很符合法律規定對不對
確實。
但誰也沒有想到,眼看著連法律和娘家都不能保護自己,被婆婆和大姑子欺負得活不下去的兒媳婦,居然在憋了一陣子之后,放了一個超級大招她買了一包老鼠藥,藥死了男人全家
連家里養的兩條狗都沒有放過。
因為這兩條狗,在雙方打斗的時候,咬傷了這個兒媳婦的親爹。
女人投案自首的時候說的話,至今還在鎮上流傳著。
“你們都讓我遵紀守法,可是,法律不保護我,也不讓娘家人保護我。”
“既然早晚要被他們家人打死,還不如我先下手為強,先送這幫賤人下地獄,我一條命,換他們家七條命,外加兩條狗,不虧”
反正吧,從那以后,但凡是這類家庭糾紛,只要是當地人自己覺得“討回公道”了,派出所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隨他們去了。
不然還能怎么辦
你們男方家要是覺得人家女方家冤枉了你們,可以去法院起訴嘛。
或者干脆帶人打回去
周茂的那個“前親家”當然不敢打回來,更不敢去法院起訴。
心懷鬼胎的人,比任何人都知道錯的其實是他們自己。,請牢記:,免費最快更新無防盜無防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