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思微帶著倪湘下樓來到了一樓的法醫室,遠遠地就聽到里面傳出了一陣哭聲。
洛思微不自覺地放慢了腳步,她在自己的從警生涯里,最不喜歡的就是接觸這些受害人的家屬。
她太過年輕,也不擅長安慰人,以前的老隊長偏偏喜歡讓女警員去做這些事,因為他覺得女人溫柔,能夠安撫好那些家屬,每一次洛思微只能硬著頭皮上。
她覺得最讓她頭疼的事就是需要不停地和受害人的家屬重復“請您冷靜一下,給警方一些有效的信息,我們才能夠抓住兇手。”在說這句話的時候,她覺得自己像是個沒有情感的ai。
雖然有一些家屬會通情達理,但是更多的人早就被悲傷淹沒了理智。
她曾經被個男人歇斯底里地質問“你這么年輕,肯定沒有經驗,怎么可能查清楚我父親是怎么死的”
她也曾經在安慰一位失去了兒子的老太太時被老人家罵“收起你的憐憫,你們根本就不著急,我看你就是在哄我們這些家屬,想要包庇罪犯”
還有一位失去了孩子的母親,在他們把孩子的尸體推走的時候哭嚎尖叫“我的孩子還這么小我想要多陪她一會你們怎么這么不近人情她再也不能叫我媽媽了”
洛思微努力不會讓自己過度共情,因為有時候痛哭流涕的家屬,心急如焚的報案人,重傷的受害者也有可能會是加害人,對這些人的同情可能會對后期的破案造成干擾,先入為主會讓警方無法看清事情的全貌。
有時候,等她查明了一切,觸及到真相以后,再往回看,就會發現事情和人們預想得完全不同。
比如那位怕她破不了案子的男人,在警方不眠不休奮斗一周抓到真兇時,已經對兇手和真相毫不在意了,他既沒有感謝通宵達旦連夜加班的警察,也沒有因為當初的質疑向她道歉。那男人找了個律師,開始和自己的親弟弟打遺產糾紛官司。
又比如那位痛失愛子的母親,當警方查明,她死去的兒子才是兇案的真兇時,老太太就開始裝傻充愣,面對證據胡攪蠻纏,想要拒絕對受害人的賠償。
再到那位失去了孩子的母親,最后查明了,她才是害死孩子的兇手,那女人患有喬納森綜合征,她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孩子,靠引起別人的同情獲得快感。
人這個字只有一撇一捺,卻太復雜了。
好與壞這樣簡單的詞匯,也很難去定義每一個人。
警察是要破案子的,內心過度共情反而是他們的“不專業”。
所以面對家屬時,洛思微永遠腰背筆直,條理清晰,她努力讓自己公允,足夠理性,讓自己成為案件的觀察者,寧可做一個沒有什么感情的破案機器。
她堅強到自己遇險都沒有哭過,更沒法在這些家屬面前擠出幾滴眼淚,她能夠保證的只有盡快破案,找到真相。
可那些失去了親人的人們不會理解這些,他們需要安慰,需要同情,需要警察給予他們承諾,跟著他們一起流淚。仿佛這樣的警方才是更加盡職盡責。
現在洛思微做了隊長,這些事可以由韓兆明來處理。
比較起來,韓兆明更像是大眾印象里的老刑警,他會說一些安慰人的話,也能夠安撫好那些家屬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