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魏就有律法“禁中外及從母兄弟姊妹為婚。”
姜沃又特意從系統里花了籌子,買了古今律法志,發現到了宋代,宋刑統已經有明確律法規定禁止“中表為婚,各杖一百,離之。”1
明清也是如此定律。
可惜,此事屢禁不止。
別的不說,只看紅樓夢中,賈寶玉的婚事,依舊將兩姨姊妹、姑舅姊妹作為選擇,就可知,律法是律法,但自有民情在此。
歷朝歷代中表婚從未消失。
法律如此規定,說明時人已然認識到了近親結婚會增加孩子異常的風險。
之所以屢禁不止,應當是在古代現實生活中,對貴族來說,家族的利益聯姻更重要;對百姓來說,家庭與孩童生存本身就有更多別的風險。
至于近親結婚所帶來的這種隱性的,一時摸不著看不到的風險并不是他們最看重,最急切需要考慮的。
就像是食物很匱乏的年代里,哪怕人們知道,一種食物有微量的毒劑,如果吃下去,趕上運氣不好,可能會中毒。
大部分人還是會選擇吃的。
是千百年來宗族的觀念,是生產力的限制,讓許多人一生只怕連村、鄉都未出過。
結親,是結兩家之好,更是結成固定的同盟,共同抵御風險。
有的親事是沒有太多選擇的余地。有的親事,則是為了利益可以不顧風險。
哪怕宋代明令杖一百,連在朝為官者,許多都不遵守。法不責眾,律法并不能禁止中表親,連約束力都很弱。
總之,在辛尚書口中大唐不但缺錢,還缺造錢的原材料
因姜沃有心問,辛尚書就也樂得與她說起,朝廷缺銅錢之事。
當然,到了辛尚書這個級別,并不會純粹因為情緒而多話。他也有想多表露下自己的難處,好讓這位姜侍郎傳達給帝后的心思在
今年來的番邦,許多是來自西域各國,其中大食國阿拉伯帝國的人,在長安想用他們帶來的銀幣花銷,結果基本沒有酒肆商鋪敢收。
只是許多時候,時代沒有給人的生存,留下太多的選擇。
每年除了固定少不得的度支,也總有預料之外的龐大開銷,他得提前預備出可調配的余錢來
哪怕是一紙空文呢,也至少是有紙在的。
辛尚書點頭道“姜侍郎有什么話只管說。”
而作為回報,大食國的使臣,也給了崔朝許多他們國家的金銀幣。
這些絕非一紙律法能夠做到的事情。
姜沃道“辛尚書,我于錢幣事上所知甚少,有些話若是說錯了,您指教我可好”
當然,也不單單是古代,就姜沃看古今律法志得知,就連兔朝,也是1980年才確定了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的法律。剛建立國家的時候,法律也只是禁止了直系親屬婚姻,五服內旁系血親的婚姻,依舊暫從習慣。1
因此早在公元前,迦太基國就能靠西班牙銀礦,把羅馬帝國攪的天翻地覆。
而銅又不只供應造錢,許多器物亦需銅。
因而銅礦永遠是不夠的,緊缺的。
準確來說,是來送銀錢有關情報的。
甚至有時還得跟刑部多合作,狠抓一批私下把銅錢熔鑄了,打造成銅器二次售賣的商賈才行。
“我們戶部,尤其是我這個尚書,背后常被人說,是慳吝苛刻不通人情。”
可見古人,不,是人類這個群體,從來不缺乏智慧,不缺少發現科學規律的明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