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證據,只有這時候拿出來才有用。
望月美奈子的日記本。
“根據被告律師的反駁,我方的闡述與解釋為下”
第一,關于三年前的警視廳審查,但是在原告律師即鄙人前往警視廳進行翻案后,確認當時存在很多無法解釋的問題。
但是因為杯戶小學方面已經出示非警視廳的公示,定義為自殺行為,迫于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警視廳選擇退出杯戶小學部。
并且,至今警視廳都未曾為當年的事件進行公示。
第二,關于被告杉山與山田的犯罪事實,并非本人臆測,而是從原告望月美奈子的同學處,拿到屬于望月美奈子的日記。
因為學生的交換日記行為,所以這本證據被保存下來。
這本日記的最后一篇,就是在被發現上吊的兩天前晚上寫下,之后第二天交換日記才得以保存。
上面清晰記錄原告望月美奈子發現杉山與山田兩人進行非法入學交易的全過程。
并且原告方出示經過警視廳堅定的證物證明,包含鉛筆碳素檢測、筆記本保留指紋檢測、筆記的寫字方式檢測,都表明為三年前望月美奈子的親筆日記。
“基于以上,呈交給審判庭,希望得到公正的判定。”
公生一口氣說完全部,并且將文件交給書記員。
同時,這一刻桌面上空無一物。
所有的文件、檔案、證據、資料全部上交。
內心那顆吊住的心,放松下來。
雖然說早就預測到此刻,但是真的一步步走到現在,那種真實與壓力卻讓公生幾度想要放棄,甚至逃離。
真的,現在公生最大的夢想,就是躲在哪里好好睡一覺。
差不多過去五分鐘,審判長與審判員交流完畢。
拿起面前的法槌,敲擊
“咚”
很清脆,這也是最后的判決。
公生將低下的頭抬起來,那是根本看不出來勝利的表情,很平淡。
還有讓人心疼的疲憊。
上座的審判長、審判員,被告席控制犯人的目暮十三與佐藤美和子,都對此刻的公生發自內心的鼓掌,以及一份心疼。
“庭審結束,最后宣判”
第一,山田的犯罪事實確鑿,通過非法入學造成經濟犯罪,在被原告發現后殺害原告,犯下刑事案件,將對原告望月美奈子實行賠償五千萬霓虹幣的懲罰,后續將會移交警視廳進行刑事審理。
第二,杉山的犯罪事實確鑿,通過非法入學造成經濟犯罪,在被原告發現后殺害原告,犯下刑事案件,將對原告望月美奈子實行賠償五千萬霓虹幣的懲罰,后續將會移交警視廳進行刑事審理。
“審判完畢,退庭”
隨著一聲退庭,法槌再次敲響。
那是法律審判下的聲音。
宣判本次案件是受法律保護,公平、公正、公開的完成宣判。
捍衛人權公正與法律公平。
至此,霓虹東都法院,成功審理杯戶小學芭蕾舞室自殺事件。
公生緩緩抬起手,看向手表上的時間。
為了保持精神的高度集中狀態,不讓自己因為吃飽而昏暈或者異常,公生在庭審前沒有吃任何東西。
從早上到現在十二點半。
只喝一點水,未曾攝入任何能量與營養,沒有吃任何的食物。
所以此刻的虛脫,除了精神上高度集中與對抗導致的衰弱,還有身體已經進入脫虛狀態。
手撐著桌子,公生緩緩站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