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飯后到江邊散步,成了楊飛日常生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他不喜歡到健身房去“玩”。
要么打打高爾夫球,或者就這樣散散步。
如果陳若玲在,他一定會和她一起去郊外的馬場騎馬射箭,或是到靶場打一場真正的射擊。
縱韁馳騁,揚鞭躍馬,開弓射箭,匍匐射擊。
這樣的運動,才真正是有益的鍛煉了身體。
可是,這樣的活動,陳沫等人都是不喜歡的。
為了陪伴她們,楊飛也只好另擇愛好。
還好,陳沫并不十分喜歡逛商場,否則楊飛的業余時間,就要消磨在空氣不流通的商場里面了。
盛夏時節,江風徐來,令人心曠神怡、神清氣爽。
賣花的小姑娘還在,她似乎認識了楊飛。
雖然楊飛每次來散步,身邊的女生并不相同,但賣花姑娘還是會一如既往的夸贊,說楊飛是帥哥,說他身邊的女人是美女,并稱他們是天生一對、地造一雙,然后趁機推銷自己的鮮花。
楊飛照例只買一朵。
同樣的一朵玫瑰花,江涵影會把它別在胸前,空出雙手挽住楊飛;陳純會把它戴在頭發上,張揚率性,絲毫不在乎旁人的目光;而陳沫只會持在手里,偶爾輕輕低頭,嗅上一嗅,一臉的陶醉,仿佛這支花真的很香。
楊飛不由得想,如果陳若玲呢?
此情此景,贈她一支玫瑰花,她會怎么拿?
他不知不覺的,總是在思念陳若玲。
不管他走到哪里,不論他在做什么,他總會想到她。
看到漂亮的時裝,他會想,陳若玲穿上肯定好看。
遇到好吃的小吃店,他會想,陳若玲若在,她一定喜歡吃。
深陷過戀愛的人,都應該知道,楊飛出現這種強烈的思念,正是熱戀的表現。
而這種改變,連他自己也沒有發覺。
買了花,往前走。
楊飛知道,馬上就會聽到熟悉的吉他聲音。
賣唱的還是那個姑娘,她年輕的臉,被風吹得有些紅,圓潤的膚色,正是青春的色彩。
賣唱的姑娘似乎也認出了楊飛,她看著他,然后在演唱的間隙,露出輕輕一笑。
好吧,楊飛又被她這美麗迷人的笑容給俘虜了,于是乖乖的掏出腰包,放了兩百塊錢在她的紙箱里面。
很多人都投來驚嘆的目光。
在這個人均工資幾百塊的年代,一打賞就是兩百塊錢的人,不是土豪就是大款。
而楊飛還如此的年輕、帥氣、儒雅、知性!
這樣的高富帥,滿足一般女生對霸道總裁所有的幻想。
投完錢,楊飛駐足,聽她唱了兩首歌,然后離開。
“你給這么多的錢?”陳沫問他,“你認得她?”
“天天在這邊散步的,能不認識嗎?剛才那個賣花的小姑娘,我也認得。”
陳沫嫣然笑道:“是嗎?難怪我看到她對著你笑,唱歌的時候,也格外的賣力氣,水準明顯比之前的要好上幾個檔次!”
楊飛道:“唱歌很費嗓子的,精明的歌唱者,都知道怎么節約自己的嗓子。”
陳沫道:“好羨慕她哦,每天出來唱唱歌,既滿足了自己的愛好,又賺到了錢,嗯,真好。”
楊飛道:“羨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