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是利爪
利爪沒什么可說的吧,因為一般要說利爪就要帶上利爪的上司,也就是貓頭鷹法庭。
貓頭鷹法庭在蝙蝠俠和紅羅賓的深入調查下。
可以得知貓頭鷹法庭最早活躍記錄是在17世紀的紐約,當時的紐約還是荷蘭的殖民地,城市名字也叫做新阿姆斯特丹,組成法庭的大部分成員也多是當時的貴族和富有的商人。
隨著英國成功從荷蘭人手里奪得紐約,紐約成了英國人的地盤,人口、商業貿易都開始在這座城市興起,但隨之到來也有從英國本國傳來的工業革命浪潮。
而貓頭鷹法庭后來之所以遷到哥譚,也大抵是在這兩次變革中受到了不少打擊,第一次時候還能吸納些后來紐約市內的新興勢力,但想來無論再怎么做,結果都已經不如從前了。
估計貓頭鷹法庭自己也沒想到,他們覺得自己千挑萬選,挑到當時剛建城不久的哥譚市,以為能在這里有所發展,結果到手的城市還沒熱乎,就出現了韋恩家族這個截胡的。
其實變成這樣不怪韋恩家族,只能說先到者先得,更重要的是當時韋恩家族中的很多人都選擇參軍去了戰場,并在戰場上取得了不少成就,像是溫斯洛韋恩的好友兼戰友西奧多羅斯福后來成為了美國第26任總統。
這種加持無疑為韋恩家族在哥譚市立足增加了更重要的籌碼。
明面上打不過就只能轉向暗地中,利爪也就是從這個時候誕生的。
蝙蝠俠曾懷疑自己父母的死就是和貓頭鷹法庭有關,但目前為止在這個方面,布魯斯還暫時沒有發現線索,倒是查詢到自己曾曾祖父艾倫韋恩死于利爪之手。
大約是因為知道些內情的艾倫韋恩死了,又或者布魯斯這個年幼失怙,成年后又向全哥譚做的那份腦袋空空的花花公子假象太成功了。
貓頭鷹法庭一心想要針對的對象變成了蝙蝠俠和羅賓,于是他們派出利爪來策反羅賓。
可當時的羅賓是達米安韋恩啊,不僅沒挑撥離間成功,派出去的利爪還反過來背刺自己。
真是聞者傷心見者落淚啊。
若是說利爪有什么特點。
“用托尼斯塔克形容美國隊長的話來形容一下。”提姆道,“利爪是比美國隊長更老、更能持久儲藏的冰棍吧。”
眾所周知,史蒂夫羅杰斯被冰封了70年,而利爪也是在冰封下活了幾個世紀的。
安妮塔點點頭表示自己明白了。
利爪這配置不就是百年打工人嗎
提姆早該想到的。
不過,提姆摩挲著下巴思考,當年艾倫韋恩僅僅就是因為知道了貓頭鷹法庭的存在就被殺死了嗎
提姆覺得沒那么簡單,貓頭鷹法庭雖然一直以藏在地下為主,可在哥譚中也有著他們不少的傳言。
就例如那首哥譚人家喻戶曉的童謠。
這種曖昧的既想要人們知道自己的存在,卻又不想讓人知道,利用這種若隱若現方式群眾恐懼的存在。
僅僅是因為艾倫韋恩知道了他們的存在就把他殺了
誠然,不缺少這個的可能性。
然而提姆總覺得這件事里面,有著到現在都沒查清楚的內因,并且這其中的緣由肯定不會這么簡單。
畢竟若不是他們自己翻車,連布魯斯本人都不清楚,韋恩基金會倒替他們做了嫁衣。
至于這個沒說出來的反派到底是誰。
一句話足以解釋。
謎語人給他滾出哥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