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最好的款待
當彭禮和黃元壽正在討論手里的毛筆是小狼毫還是大狼毫的時候,蘇軾正在隔壁的湯餅店里大快朵頤。
“彭兄,筆有豐狐、蟓蛉、龍筋、虎仆及猩猩毛、狼豪,何來大狼毫小狼毫之分”
彭禮輕輕地用筆尖點著自己的指甲笑道“黃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之間。質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體狼毫,佳者用狼尾,用水發開全毫,用之最宜;北筆內用狼毫,中實以鬃,外覆兔毛,發透全筆,實用稍差。
不過,此狼毫筆被人謂之小狼毫,蓋因此狼毫乃是取自黃鼠狼之尾。
如今我手中的這支筆,用的卻是天山灰狼的尾毛,自然被人稱之為大狼毫。
這支筆筆鋒很硬,不耐墨汁,寫出來的字瘦骨嶙峋,剛勁至極,不可多得。”
黃元壽拱手道“彭兄博聞強記,愚兄佩服,只是你我如今身陷囹圄,本該棲棲遑遑,為何卻有心思在這里討論這些雅事”
彭禮呵呵一笑,用銀幣付過筆錢,提著筆盒走出四寶店指指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去歲月圓之時,老夫也曾與友人在鬧市閑游,今日之境與去歲何異
此去西關一萬里,煙波浩海無人愁”
黃元壽笑道“愚兄也有此感,臨來哈密之前,老夫曾與老妻言,此去萬里之遙,恐將埋骨荒蠻,已經讓她給我準備了衣冠冢,并且留下一縷頭發,老妻聞言嚎啕不絕,今日思之,真是滑稽。”
彭禮哈哈大笑道“一樣,一樣,都是一樣的,如今我等心思大定,既然無顛沛之憂,不如就把這里當做宦游之所,三年之后再回大宋,上下無憂,豈不快哉”
黃元壽跟著哈哈大笑,牽著彭禮的手笑道“速走,速走,太后與長公主已經在云堂備下晚宴,我等不可失禮,免得被西域之民笑話。”
彭禮哈哈笑道“什么西域之民,黃兄睜大眼睛仔細看看,不論是剛才那處縫衣之所,還是方才路過的制靴之地,店家都操著一口伶俐的宋話,就連那個西域皮匠的宋話,老夫也能聽得明白。
這樣的地方,與我大宋城關何異
你看那處名叫杏花樓的地方,定是一處風流所在,待我等休沐之日,定與黃兄探查一番,與西域豪客爭一下纏頭,看看這里的姐兒到底是喜武,還是愛文”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既然彭兄發了少年豪氣,愚兄怎能不緊緊追隨”
兩人喚過吃飽喝足的蘇軾,一起沿著青石板鋪就的大街向城里走去。
全身沐浴在店鋪人家叫賣的嘈雜中,三人竟然覺得全身舒坦無比,這一條街,他們竟然整整走了一柱香的功夫。
街道漸漸地變得安靜了下來,人流卻并未削減多少,只是道路兩邊的清香木忽然多了起來,遠遠地就能聽見瀑布的轟鳴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