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更都是想都別想。
畫完畫,這個項目就完全和畫師沒有關系了,
不能畫師給別人畫完了《哈利·波特》,然后自己回家聯系公司偷偷賣“哈利·波特”的手辦玩偶。
版權所有方是要提著刀,沖過來殺人的。
如果換成簡·阿諾來做這個合同,那自然……也不行。
不過。
簡·阿諾可以去談,比如以他的畫稿為原型設計的周邊,每賣出一件,他就能拿走10%或者20%的利潤分成。
本質上。
它已經脫離了乙方替甲方畫插畫的層次。
相當于是簡·阿諾畫室用他的個人ip和對方的商業公司掌握的項目ip,雙方進行聯名合作。
類似于賣藝術家潮流玩具。
也有點像出版社賣出《小王子》的典藏版限量套裝和明信片禮盒的時候,顧為經就能收到相應的提成的情況。
這種周邊提成的比例要比賣書的比例高的多。
顧為經特意注意過。
出版社給他的財務報表里,各種典藏版禮盒的銷量只占到了作品銷量總數的不到三十分之一,卻占據了他分成收入的八分之一。
但不一樣的是。
《小王子》畢竟只是一本兒童童話書。
整個商業周期內,典藏禮盒能賣個萬八千套已經是頂天頂天的了。
就這。
他能拿到相關分成,還是各種機緣巧合下,從維爾萊茵那里贏走合同時,獲得的破格獎勵。
奧斯本主要是看在安娜的份上,給的他這顆甜棗,而非看在什么偵探貓畫的好的份上。
簡·阿諾卻能拿到《貓》的項目周邊分成。
《貓》這樣的音樂劇,資金投入,營收規模,人力成本……完完全全不是一本童話書能夠比擬的。
差了好幾個數量級。
倫敦西區這樣的地方,做一出大型話劇的成本大約在200萬英鎊左右,舞臺音樂劇會貴的多,大概1000萬英鎊,美國百老匯的成本會更高,制作音樂劇的開銷能夠攀升到1500萬美元甚至幾千萬美元。
而海外的全球巡演。
將英文原劇引入東夏、日本、韓國這些地方的大劇院,各種成本大概在每國200萬美元的樣子,如果要做完美的本地化改造的話,沒準要翻上一翻。
和當地劇團合作,把它變成本地常駐劇目的成本還要再翻一翻。
當然,后續的演出成本就會降低很多。
在二十世紀,搞大型音樂劇是已經變成了重資產行業。
就因為這個原因,它們的商業推廣公司才愿意開出72萬美元的合同,僅僅只為設計一組插畫形象。
顧為經要是給出版社打工,他永遠也得不到這樣的機會。
印一本書的總共成本才多少?
他的那本《熾熱的世界》,各種投入都加起來,項目的總經費搞不好都不超過10萬刀。
要是奧斯本大手一揮,就批給他小一百萬美元。
董事會一定覺得他要不然傻掉了,要不然想吃回扣想瘋了。
疫情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