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證
那個人證的確問題很大,非常之大。
黃孟宇粗粗審問一下,得知那人名叫王鵬,原先是高家的雇工,從高務實的京華開平煤礦正式興辦后不到半年開始,一直到三個月前,他一直都在京華開平煤礦做事。因為此人身形剽悍,且確實有一把子好力氣,很快被選進了開平煤礦護礦隊。
不過三個月前,他因為調戲礦上工友的家眷,被礦上判罰四十兩銀子,并公開道歉。由于簽過契書、按過手印,罰銀子是沒有辦法抵賴的,這廝也不啰嗦,當場賠了銀子相當于他白干了幾個月。
然而,他卻拒不道歉,還揚言說“老子一沒干她,二沒摸她,調戲幾句能死”結果惹惱了前去巡視的高小壯,被當即開除,此后就行蹤不明了。
但王鵬自己的說法卻有不同,按照他的口供,他調戲工友家眷一事乃是京華開平煤礦總辦高小壯提前安排好的,整個事情都是高小壯一手策劃,為的就是把他王鵬從礦上合理調離。
至于調離之后做什么,王鵬自己一開始也不知道,他只知道高小壯跟他說的“有重任交于你辦”。
至于是什么重任,他表示高小壯當時沒有告訴他,只是許諾他說“事成之后若你平安歸來,賞銀千兩,還升為片區工頭;若是不幸身故,賞銀兩千兩給你家中;若是被擒,只要你守口如瓶,保你不會獲罪,且歸來之后依然升為片區工頭,賞銀則增加至兩千兩。”
黃孟宇剛聽到此處時,甚至覺得賞銀開得如此大方,確實有高觀政的風范。
但仔細想想,卻又有些不對勁高務實再有錢,一次出動二十幾號家丁來殺馮保,還明碼標價給多少賞,他瘋了
黃孟宇不是常年呆在宮里不知世事的人,他常年呆在大同那種地方,也不是不知道一點“江湖事”,什么人的人頭值得上萬兩銀子的賞格只怕就算是高閣老,一旦上了那些個江湖人士的懸賞榜,也值不了萬兩白銀。
因為江湖人士殺人求賞,從來不是按照對象的身份來決定價格的,而是從殺他的難易程度、逃跑的難易程度以及將來的后患大小等方面來衡量。
馮保作為東廠提督,按理說,殺起來本就很難,而最大的問題還不是殺起來困難,是殺完之后麻煩更大。
首先是當場就未必能逃掉,其次是哪怕當時逃掉了,也要面對東廠、錦衣衛乃至于各地軍方、衙門的長期搜捕如此危險的工作,恐怕不是輕易就能找到人辦的。
除非這些人是高務實長期蓄養的死士,否則他不可能犯這樣的傻,不可能從自家家丁里面抽調幾個護礦隊員就來干這么大一票買賣。
但是黃孟宇的分析卻遭到了東廠多數大檔們的反對,尤其是之前那位楚志遠楚檔頭,他就明確表示黃廠督的分析有失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