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宦官機構極其龐大,號稱“內府”,乃有十二監及四司八局。而兵仗局,便是八局之一,掌造軍器,包括刀槍、劍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類兵器。
有明一朝,最開始的時候,負責制造火銃的機構為寶源局,后期則改為兵仗局和軍器局。其中軍器局設置于洪武十三年,兵仗局設置于洪武二十八年。
永樂時期,朝廷把火器鑄造權收歸中樞,“凡火器系內府兵仗局掌管,在外不許成造”。各地所需火器,均需申報后由中央制造,再發送至各地。此時的兵仗局屬內府系統掌管,主要職能是生產制造各種火銃和發射火藥,是專門的火器制造部門。
這兩局相比,兵仗局的鑄造技術要略高于軍器局。英宗實錄中記載,正統四年,皇帝認為軍器局制造的火器質量不高,令軍器局以兵仗局制造的武器作為標準。原文為“比聞軍器局所造多不如法,其于兵仗局各取一件為式”。
然而由于中樞的制造機構與軍隊脫節,不明白軍隊的實際需求,因此制造出來的火器難免不實用,“或宜于此而不宜于彼,或可以攻而不可以守”,總之就是看起來不錯,而用起來糟糕。
于是到了正統十四年,朝廷開始逐漸放開禁令,“各邊自造,自正統十四年四川始”。地方制造火器時候,必須上報具體數目,中央批準后才能制造,不能私造。
不過這些規定,在軍工私營推行之后,又逐漸起了新的變化。
這個變化最有意思的一點就是,兩局都開始從制造部門變成試驗和檢查部門。
因為生產部門現在基本已經由私營工廠包辦了。
私營的軍工部門,火器生產以京華為最強,冷兵器生產以王氏為最強。目前只有盔甲方面暫時還是以官營各局更為強勢。
不過,這也是京華對盔甲制造興趣不大才造成的,由于高務實不是很重視這一塊,京華在這個方面主要只負責鐵料。而王氏則是限于資本有限,加上不敢包攬“攻”與“防”兩方面用器的制造,這才使得兩局還有必要保留生產部門。
當然,他們的生產既然已經局限于盔甲方面,對于火器這一塊的業務,便只好委屈一下,削減了又削減,到現在已經只做試驗和抽檢了。
京華“萬歷一式刺刀款火槍”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送往兵仗局試驗的。
其實兵仗局的試驗流程,最早還是京華的,包括高務實當年奉旨去宣大巡視武備時搞過的那些項目,如射程、有效殺傷射程、射擊精度、裝填速度、連續射擊可靠度等等。
如果說還要加上什么,那大概就是性價比。
當年高務實推進軍工私營的時候就曾經提出過,凡是不具備高性價比的武器,都不是好武器你一百兩銀子一把的火槍,哪怕裝填速度快一倍,也不如五把二十兩的普通貨。
這里是大明,不怕拿數量硬堆,怕的是單兵成本太高用不起。
但萬歷一式,似乎就很不符合高務實自己當年提出的性價比觀念,因為其單價高達三十兩銀子一支,是現有隆慶二式火槍的差不多兩倍。
換句話說,原先用隆慶二式,裝備十萬大軍也只要一百五十萬兩,但如果換成萬歷一式,就得三百萬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