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光狗東西”
沖出去一段路之后,母乙借著夜色的掩護,在少數幾個最信任的信徒掩護之下,消失在了茫茫的原野之中。
李勇原本以為,明教信徒們不至于傻到夜間來進攻他的陣地,然而,由遠處及近的喊殺聲,以及星星點點的火把,照亮了山前的大路。
“哼,不知道死活的東西。”李勇不想造成不必要的傷亡,所以,他當即下令,“騎兵全體下馬,并把馬牽到陣后去。其余各營注意了,弓弩準備三段擊,禁止任何人追殺敗敵。”
錢書德就站在李勇的身旁,只是默默的傾聽,卻沒有吱聲。條令里面寫得很清楚,臨戰時,軍事指揮權屬于李勇所有,身為鎮撫使的錢書德并無置喙的余地。
有了明教信徒們點起的火把照路,李勇手里的單筒望遠鏡,也就起到了應有作用。
等到明教信徒們,揮舞著手里的刀槍、釘耙、甚至是木制的糞叉,沖進軍陣前百步內,李勇猛一揮手,厲聲喝道“三段擊,五輪連發”
伴隨著清脆著梆子聲,“嗖嗖嗖”無數只弩矢騰空而起,眨個眼的工夫,便扎入明教徒們散亂的沖鋒陣線。
一時間,明教徒的陣營里面,血光四濺,沖在前面的教徒,被死神之矢,整個削掉了三層。
“啊救我”
“饒命啊”
“快跑啊”
五輪三段擊,尚未射擊完畢,李勇對面的明教徒們,已經潰不成軍,紛紛抱頭鼠竄。
“停止射擊”李勇想了想,下達了補充命令,“所有人都必須原地待命,膽敢擅自追擊者,軍法從事”
站在李勇身旁的軍法官,提筆在軍法文書上,完整的記錄下了李勇發出的軍令。
所謂軍法從事,指的是,必須由軍法官來執行最嚴厲的戰場紀律,執行的依據便是軍事指揮官下達的命令。
如果,軍事指揮官發布的命令,與李中易頒布的條令有抵觸的地方,軍法官有權拒絕執行。
“李都使,請簽押。”軍法官記錄完了軍令之后,毫不含糊的將軍法文書,遞到了李勇的手邊。
李勇一邊提筆簽字,一邊暗暗嘆息不已,他做夢也想不到的,主上全都提前料到了。
等李勇簽押完畢,軍法官又找上了鎮撫使錢書德,請他一并簽押,以確認他知道軍令的詳細內容。
按照一般條令,臨戰之時,軍事指揮官下達的軍令,本不須鎮撫使副署。只是,涉及到執行戰場最嚴厲紀律的軍令,軍法官有義務提前通知鎮撫使,這便確保鎮撫使的知情權。
李勇下達的不許追擊的命令,令躲在黑暗窺視的母乙,渾身上下充斥著絕望的無力感。
這一刻,母乙真的后悔了,早知道李中易麾下的兵馬,如此的強悍,他就不該殺了高柄,招惹上了塌天大禍。
只是,母乙心里比誰都清楚,現在這個節骨眼上,說啥都晚了
天色大亮之后,如果有人從空中俯瞰全局,他一定會驚訝的發現,李家軍的將士們,以都為單位,排成整齊的方陣,一步一個腳印,異常踏實穩妥的朝著盆地那邊包抄過去。
在方陣的后邊,是大股以都為單位游騎兵,他們手里提著長弓,或是硬弩,只要發現了可以的情況,便會以扇形展開,包抄過去。
只是,當一隊游騎兵沖出去之后,必定有另一隊游騎兵,及時的趕過來,填補上遺留下來的空缺陣位。
按照李中易的命令,騎兵營的所有將士們,除了堵截進山口的李勇一部之外,其余的人并沒有跟隨步陣方陣的步伐一起前進,反而逐步向后退卻。
李中易已經抵達了盆地附近的坡頂,騎在血殺的背上登高望遠,山風輕拂袍服,整個人的心情也比昨晚,好了許多
此時的盆地里面,擠滿了被驅趕來的明教信徒,李中易的單筒望遠鏡里,明顯可以看見,這些明教徒已成驚弓之鳥,惶恐無助的寥落凄涼,令人倍覺心酸。
李中易的單筒望遠鏡,定格在一名倒斃于路旁的婦人身上,久久沒有挪開視線。只見,一名大約五歲的男童,抱著婦人的尸身,放聲痛哭。
晨風中,李中易隱約聽見男童聲嘶力竭的叫喊聲,“娘親,娘親,你怎么了,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