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萬還是讓珍妮狠狠的震驚了。
雖說她在酒吧唱歌,賺錢也不少。
但其實算起來,也就是比一般的白領高一點,一個月七八千,或者過萬這樣子。
這還是情況好的事情。
有時候,一個月的收入都只有兩三千。
但沒有辦法。
她眼下失明了,想要找到工作,比正常人都難,別說想要找一個月偶爾七八千,甚至過萬的工作,就算是想要找兩三千一個月的工作,都是難上加難。
這種情況下,唱歌,是她最好的選擇。
可她沒有想到。
林正義給零花錢,都能給一個月五萬。
不過,震驚過后,珍妮還是接受了這錢。
沒有拒絕的意思,也沒有婉拒的意思,因為她確實需要錢。
作為盲人,她生活起來,可比一般人辛苦,而且要付出的代價更大。
就比如平常買東西,正常人買,可能是正常的買賣交易,而盲人買,一旦遇到一些黑心的商家,就可能收更多的錢,找更少的錢。
因為她看不到,也不知道對方到底找多少錢。
因此,平常生活,她就要比一般人付出更多的錢。
所以,她是真需要錢。
——
在和珍妮約定好了,過兩天帶她去醫院檢查,并找醫生制定醫療方案后,第二天一早,林正義便離開了她的家,朝著自己昨天晚上停車的停車場走過去。
剛走不久。
忽然!
“咻!”
伴隨著破空聲,忽然一只腳從林正義路過的角落之中猛然踢出,直接朝著林正義而來。
不過!
林正義的反應何其恐怖?
早就超出了正常人的范圍了。
在這腳出現的第一時間,他便下意識的往后閃了一步,成功躲過了這一只腳。
隨后!
“砰!”
林正義一拳重重的砸在了還沒有縮回去的腿上。
“啊~”
一道慘叫聲傳來。
這腳重重的砸落在了地上。
但還沒有完。
林正義一個閃步,沖上了前,直接對上了腳的主人。
一眼!
他就看到了一個長的跟發哥差不多的男人。
小莊!
林正義幾乎瞬間就認出了對方。
但隨即,他便心生疑惑。
這丫的,找自己干什么?
按道理,自己跟他沒有什么交集啊!
對方不應該找自己啊!
想到這!
林正義越發疑惑,對方找自己干什么。
也在這時候,他腦中靈光一閃,想到了一個關鍵人物。
珍妮!
對方眼下對于珍妮充滿了愧疚,因為珍妮的眼睛是他誤傷的,這種情況下,小莊一直在暗中保護著珍妮。
因此,他肯定是知道自己昨晚和珍妮在一起一夜的事情。
而因為這件事情,來打自己的話,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想想,如果你是一個父親,看見自己的女兒,就認識一會,就和男人,進入了房間,度過了一夜,是不是要發飆?
當然!
小莊肯定不是珍妮的父親。
但在無意間傷害到珍妮,心中充滿了愧疚的情況下,從而產生先要保護珍妮的心思的前提下,他跟珍妮的父親其實也沒有什么太大的猜測。這都是林正義的猜測,具體的是不是,還是個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