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
兩個人一個漫天要價,一個坐地還錢,不知道的還以為兩人在談生意。
易中海和許大茂兩人討價還價,最后才商定好了條件。
易中海賠償許大茂1000塊,韓小紅凈身出戶,兩個孩子,大的留給許家。
最后,為了不讓易中海有反悔的余地,許大茂還讓易中海寫下了借條,立了字據。
許大茂這人是個純粹的小人。
他自己要是碰上這樣的事也肯定會反悔,以他的精明,當然知道防范。
這樣一來,易中海連反悔的機會也沒有。
其實,許大茂還想要更多。
他知道了易中海有錢。
他本就沒有想著把事兒鬧大。
“絕戶”這個詞,在這個年代是相當可怕的。
易中海想了想后說道:“明兒我去外面租個小院給你娘倆住,以后你們的費也由我來承擔”
沒有證據,別人也只敢偷偷的嚼舌根。
許大茂最大的目的就是和韓小紅離婚。
一句話,許大茂自己的底氣也不足。
要是讓別人猜出自己是個絕戶,那后果就嚴重了。
權當自己領養的。
“吃絕戶”這個詞可不是人們隨意說著玩的,這三個字不知道包含了多少無后之人的辛酸和血淚。
她都凈身出戶了,當然要搞掂下家。
許大茂是既打不過,也罵不過。
要是搬到明面上,那他許大茂也就沒臉待在軋鋼廠和四合院了,死對頭傻柱就能把他嘲笑死。
拿了字據后,許大茂連夜回了父母住的房子。
要是許大茂擔上了絕戶的名頭,別說于海棠了,任何一個黃閨女都不可能嫁給他。
絕戶這個名頭,許大茂是絕對不能承受的。
還不如自己早點主動告訴他們。
早晚都會知道。
韓小紅摟著易中海的腰問道:“中海!那你打算怎么安排咱娘倆?”
他只有咬牙認下這一個便宜兒子。
就是有人知道韓小紅偷人,那也是暗地里的事。
簽下字據后,時間也不早了,他就想著回去,卻被韓小紅一把纏住了。
雖然傻柱就是一個廚子,但嘴毒得很。
也無法想象這個年代的社會環境,有多歧視甚至欺負絕后的人。
不要說一千兩千,三千五千的都能拿出來。
離婚了,父母那邊是瞞不住的。
再說易中海。
但是這話他不敢說。
這個年代的人對于后代的執念,后世的人根本無法無法想象。
都不是自己的種,為啥要替別人養孩子。
大不了丟給自己的父母照顧就行了。
非常非常有錢!
要不然她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總不能帶著兒子回鄉下。
離婚后,韓小紅會不會跟著易中海過,那就不關他的事了。
韓小紅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哭哭啼啼的道:“中海,你不會不管我和孩子了吧?這孩子可是你的種,你得負責!”
他可以對外說是他把韓小紅休了。
韓小紅這時候也沒有心思和易中海胡搞。
至于孩子,其實他一個都不想要。
但要是要多了,易中海能不能答應他心里也沒底。
不要誤會。
許大茂還想娶于海棠呢。
易中海一個頭兩個大:“行了!別哭了!我說不管你娘倆了嗎?”
易中海話沒說完就被韓小紅打斷:“不行!中海,你必須和一大媽離婚,然后娶我,讓孩子認祖歸宗”
易中海低聲下氣的哄著說:“大紅啊,我的小祖宗,這時候伱就別跟著添亂了,離婚哪有這么容易的,你先容我幾天成不成啊?”
韓小紅鐵了心的要成為一大媽:“中海,那我就容你三天,我哪兒也不去,三天后,我和兒子直接搬進中院”
易中海苦著一張老臉:“小紅!你這不是要我的老命么?你就多容我幾天吧!”
一大爺現在就是韓小紅的救命稻草,她可不相信一大爺糊弄人的鬼話。
她已經過慣了城里的生活,讓她再回到農村去,還不如死了算了。
韓小紅斬釘截鐵的說道:“不行!就三天,三天后我就是死也要死在你的屋子里!”
易中海嘆了一口氣,不耐煩的說道:“唉!得得得!別動不動就尋死覓活的,我答應你還不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