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興旺的兒子毛大盛是要選的。
他十七歲的年紀,長得很是高大,一看就是干活兒的好手。
而且在交談中安小暖不難看出他跟他爹一樣,是個明事理的主兒。
將他帶回去,不僅能幫上家里的忙,莊子這邊也有人盯著了。
像這種家中有孩子在莊主府上干活兒的,一般都會跟莊主走得比較近。
若自家孩子在莊主家里過得好,每個月都能按時給他們帶回工錢,那他們的心更會偏向莊主。
畢竟這世道,好主家難找啊,誰也不愿意讓自家孩子丟掉一份好工作。
所以啊,沒有莊仆在莊子里也沒事。
有了毛大盛,安小暖以后不管想打聽莊子里什么消息都不會太難,直接讓毛大盛回來問毛興旺就是。
而莊子里若有什么大事發生,毛興旺也肯定會告訴毛大盛的。
丫鬟嘛,安小暖就挑了一個十四歲左右的趙姓女。
這個趙姓女叫趙大妮,她爺爺叫趙愛國。
初看下,這對祖孫都挺憨厚老實的,眼神真誠,一點都不飄。
其實毛興旺有個女兒十五歲,也很不錯。
但安小暖覺得雞蛋不能在放在一個籃子里,既選了毛大盛,就不好再選他妹妹。
畢竟她在莊子里挑人回家干活兒,也是存了安插眼線的心思。
兩個眼線總比一個眼線要好。
一來,這個眼線沒發現的事情,那個眼線說不定就能發現,不會讓她錯過什么消息。
二來,什么消息都光靠一個眼線來得知
,遲早是要抓瞎的,兩個眼線,還能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
把人選定后,安小暖當場就跟毛大盛和趙大妮簽好了活契。
契書中寫明了主家是誰,雇傭時間有多長,每個月給多少工錢,放幾天的假等等。
其中,還寫明了主家定下的規矩。
若毛大盛和趙大妮偷奸耍滑,手腳不干凈,多嘴多舌把主家的事情往外說,那主家有權扣掉二人的工錢或提出賠償,并將人趕回莊子。
總之,安小暖把雙方該盡的責任都寫得清清楚楚,既保障對方的權益,也保障自己的權益。
而活契不像死契。
死契是直接買下這個人,不僅要去官府那邊備案,還要給一筆買奴錢。
活契就不用去官府了,也沒有所謂的買奴錢,工錢得干滿一個月才發。
畢竟是把人家的孩子帶走,為了讓毛興旺和趙愛國放心,安小暖臨走前還和二人說:“杏花村村尾往北的山腳下有一座宅子,那就是我家。
你們若有什么急事需要見孩子,就派人去那邊傳個話,或者自己過去找。
我不是沒有人情味的人,若家里有大事需要處理,即便不是休息日,也一樣能放他們歸家。”
就這樣,安小暖和劉氏還有三丫來了一趟莊子,最后帶走了兩個人。
一行五人上了馬車,徑直朝縣城駛去。
這一次,安小暖沒有忘記李卉的小雞崽和小鴨崽。
到了縣城以后,她讓劉氏帶著毛大盛和趙大妮去集市上買
小雞小鴨,再看看家里還缺什么,該買的都買上。
而她自己,又去了一趟布莊。
既然在莊子上沒有找到會趕馬車的人,那就得問一問孫掌柜還要不要留劉磊落了。
……
來到布莊時,正巧看到劉磊落和布莊的伙計忙里忙外,把一些布匹搬到馬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