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趙匡胤
軍事成績:滅南平、武平、后蜀、南漢、南唐,吳越臣服。基本統一南方。
評價a級,得四分
劉宋。
劉裕掐指算了算。
“在位十七年,收荊湖、滅后蜀、攻北漢、平南漢、取南唐,結束唐末五代五十年的分裂之世。”
“罷諸侯之兵,革五代之暴。”
“也不差。”
制度建設:改革軍制,設立禁軍三衙。由樞密使專掌軍事政令,調動禁軍。樞密院一切大事都要奏報皇帝批旨。
命藩鎮支郡自行向朝廷奏事,不再屬于諸藩。
為監督各州太守或藩帥,在各州軍增設“通判”一職三年一易,管理州郡地方事務“凡諸民之政皆統治之,須與長吏聯署文移,方許行下。”
規定各州藩鎮征收的賦稅,除必要開支以外,全部繳由朝廷三司使總管和統一安排,地方不得留用。
同時派出轉運使監督各藩鎮征收商稅、專賣稅的場務,將有關稅收直接繳歸朝廷。史稱“于是財利盡歸上矣”。
大唐德宗時期
“這是釜底抽薪啊!”
李適一拍大腿,心中開始興奮起來。
這些稅務稅收的場務基本都被地方藩鎮壟斷而且沒有個準譜。
各藩鎮一般都會派自己的親信管理場務,隨意規定繳奉數額。
這類無法測度的盤剝聚斂,是地方士庶最大痛苦之一。
更是朕最大的痛苦之一!
摩拳擦掌,李適興奮的看著天幕。
這一套下來,藩鎮的軍、政、財,三方大權盡歸朝廷掌握!
太好了!只待安西軍一到
大唐武宗時期
李炎盤算著這個新的官職。
通判
似乎就是軍隊中的監軍搬到地方上了。
嗯由朝廷直接派出帶有監察性質的官員。這類官員又不是長吏的屬官,等于單線與朝廷聯系。
行文與長吏一起聯署簽名,這樣的文書才算有效。
等于通判與太守達到了權力平衡,解決了地方權力問題。
平衡之術都讓這人玩出花了!
可惜死的不明不白。
公元961年規定:“其官人受授之別,則有官、有職、有差遣。”
正式開始實行官、職、差遣分授制度,旨在“分化事權”管控官吏,制衡權力。
除非詔令中有明確規定,否則都不擔任與官稱相符的職務。
其中,官是“請俸之具,稱呼之號”,稱為寄祿官,用來定品級和俸祿。
職是榮譽虛銜,用來禮遇文官,如殿閣學士等。
差遣,“以治內外事”,稱為職事官,是有職、有權、有責的實職。
后唐明宗時期
“杯酒釋兵權、罷黜支郡、強干弱支、內外相維、三年一易、設置通判、官職差遣”
李嗣源將趙匡胤的制度大體概述一番。
這等等措施將軍、政、法、財,全部都牢牢控制于皇帝一人之手。
安史之亂以來的藩鎮割據、武夫亂政的歷史亂局,就這樣被一舉鏟除了!
李、郭、柴、趙。
李嗣源背負雙手意氣風發的想到。
四代明君連出!
定叫這大唐起死回生!
不過那趙匡義得處理一下。
也不知道出沒出生。
完善科舉,鎖院制:考官人選確定后,鎖于貢院之中。
彌封制:由專人將考生試卷上的姓名、籍貫等部分用紙糊起來,最后統計成績時再拆封公布姓名,密封試卷制度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