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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零三零章、羌人少年(2 / 2)

    前幾年,他練習射術時經常會給家里回來獵物,他父母不舍得自己吃,絕大部分都拿去縣里換生活用品。

    其中有一次,他阿父還換回來了那支珠釵。

    珠子是破損的,價格很便宜,讓他阿父覺得拿回來給妻子很劃算。

    華雄還記得,當初他阿父拿出珠釵,就被阿母罵了個狗血淋頭。然后用麻布包好放在木匣子里,一直都不舍得帶。

    第一次戴在髻鬟上,是他冠禮的那天。最后一次,是此番回獂道外家。

    而在迎回父母尸首時,那支珠釵也不見了蹤跡。

    華雄知道,不是獂道的游繳或小吏偷偷藏了。

    那群兇手連他阿父的官制式繯首刀都拿走了,不可能會遺漏那支珠釵。

    找到那支珠釵,就等于找了兇手。

    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小小一只珠釵有多難;兇手的妻女要多久才會將珠釵佩戴在髻鬟上,他沒有去考慮。

    一個月內找不到,那就用一季;一個季節里找不到,那就用一年。

    一年之內還是找不到,那就將時間變成十年。

    不管用多久,都要找出來!

    至死方休!

    至于尋兇的時間,會不會錯過趁著羌亂投軍崛起的希望,他根本不在乎。

    身為人子,如果連為父母報仇都不去做,就算以后飛騰黃達、權傾天下,也會背上一輩子的愧疚。

    尤其是他知道,每年都為他做新衣的阿母,自己卻三年沒有置過新衣。

    他也知道,以前一年四季都有酒喝的阿父,自從他開始練武需要大量肉食強健身體后,就變成了寒冬臘月里才能呡一口。

    所以他裝扮成羌人,就是為了更好的尋找出兇手。

    羌人因為被歧視的緣由,去縣城內購置物品,也會被商賈們哄抬價格。也導致了他們慢慢的養成另一個習慣,將獵物及皮毛拿去漢人村落里以物換物,減少損失。

    華雄想借著獵物換物品的時機,走入村落而不被比人生疑,和暗地里找出兇手。

    尋找的地點,就是他阿父阿母遇害方圓五里內的村落。

    一方面,是在大漢朝以農耕果腹的黔首百姓們,活動范圍都不大。

    另一方面,他父母是在趕路中,遭遇謀財害命的。

    這種謀財害命,只能是出自于臨時起意。畢竟兇手不會未卜先知,猜到他父母會從這里路過。而能夠有機會臨時起意,也說明了兇手就是附近村落的人!

    牛角村,離案發地點約摸三里,是華雄第一個暗查的村落。

    但是呢,他并不能進去。

    將近一丈高的夯土墻,和幾個壯年漢子拿著刀劍,堵住了他的腳步。

    嗯,在戰亂頻發的涼州,人們聚居的村落外面都會修了簡易的夯土墻,也養成了不放陌生人進入的警惕。

    “鹽巴,金燧。”

    他提起了早就準備好的兩只野兔,沖著夯土墻上的漢子示意,用羌語大聲說道。

    頓了頓,又用故意將漢家語言發音得很蹩腳,再喊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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