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6章 ,姐寵了(1 / 4)

    李軒的嗓門沒有經過天生的唱功訓練,確實比不過專業的歌手。

    可嗓音+1的屬性也不是蓋的再加上,這首歌本身。

    但這首歌里的2002年,似乎就來自更遙遠的過去,并非迷茫的情感,而是有一種奇妙的孤獨。

    這場雪不是今年剛來,似乎來自更遙遠的過去。

    那不是雪。

    是寂寞。

    此時此刻,周公子就想點上一根香煙,回憶過去的那一第一場雪。

    “這人誰?”

    此時,在另一桌,同樣在喝酒的兩人,就略微有些驚奇。

    “民謠,好像是搖滾唱法?”

    這首歌和如今這清吧酒吧的氛圍簡直是天作之合。

    旁邊的人,叫樸木,和竇維,兩個地道的北平文藝搖滾青年,混音樂圈的。

    在聽到這首歌的時候,屬于文藝青年的細胞就開始躁動了起來。

    看著臺上的那個年輕人。

    一瞬間,靈魂共鳴啟動。

    咱們是同道中人呢。

    只是看著旁邊的竇維和樸木,周訊饒有興趣道:“怎么,你們今天也在這兒?”

    “咱倆本地人怎么不能在這兒.音樂清吧,就是我們倆該來的地方。”樸木此時白了一眼周訊說道,似乎對這位周公子的話頗有意見。

    “所以,那人是誰?搞音樂的?”旁邊的竇維說道。

    “我一后輩,想讓他去試試嗓音。”周訊卻是看著臺上清唱的李軒,淡淡的說道:“不過,倒是有意外收獲.”

    意外收獲,大概就是這《2002年的第一場雪》了吧

    對于樸木和竇維兩個文藝青年的審美來說

    這首歌,真的很好聽。

    有一種民謠搖滾的唱法感覺。

    這首歌,也似乎能讓人回憶起,那秋葉凋零落完之后,白雪皚皚飄落的孤獨和寂寥感。

    孤獨和寂寥感

    李軒也覺得,周訊說的有道理,演戲和唱歌,好像就是有殊途同歸的地方,將情感通過臺詞表達出來,和將情感通過音樂歌聲唱出來

    殊途同歸。

    難怪有唱而優則演,演而優則導的道理

    李軒感覺自己唱完了歌,再看這昏暗的酒吧,客人,包括酒吧老板,都在看著自己

    然后,就是輕輕的鼓掌

    并不是那種雷鳴般的掌聲,而是很輕的,很輕的.怕破壞了此時寂寥的氛圍似的鼓掌。

    此時,李軒就匆匆的點頭,然后走到了臺下。

    “厲害啊剛剛那首歌,你自己寫的?”此時,周訊的眼里就閃過一絲驚艷,饒有興趣的看著李軒。

    “嗯”

    【你使用了這首歌,刀狼的才華會在另一個地方體現——才華是沒辦法被替代的,你拿出了《2002年的第一場雪》他就能創造出《2004年的最后一場雨》】

    歌詞語句只是情緒的載體,在創作的時候,刀狼教頭一樣能用相似的情感,去創作出別的作品來同樣的道理。

    李軒就不打算去反駁什么,也沒有那么高奇奇怪怪的道德底線

    客觀情況,在這里,就是自己先唱出的這首歌來。

    “對,是我創作出來的今年新年的時候,看到第一場雪的時候,有感而發吧。”李軒就坦然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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