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忠良,你可能真的不懂法,所以一直在用自己的小聰明來耍心機,妄圖把責任甩鍋給別人,來降低自己的罪責。那我今天就給你做下普法工作吧。”
“首先,你伙同鄭光明殺害楊健,這是犯罪事實,這個你承認吧?”
范忠良剛要點頭,周奕又說:“當然,你不承認也沒用,你在一月二十九號這天去火葬場干了什么,我們一清二楚,你想賴都賴不掉。”
聽到火葬場,范忠良的臉色一下子變得很難看。
“在法律上,你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以及共同犯罪故意行為。至于你說自己什么都沒做,屬于是單方面的陳述,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那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是基本不會采納你這種說法的,因此你所說的話真實性存疑。”
“最后,警察辦案,法院判決,看的不僅僅是你一個人的口供。你那天開的車,殺人的兇器,案發地點的血跡、腳印,全部都是相關證據。范忠良,你要知道,一個人在這世上做的任何事,都是有跡可循的,你逃得過我們的法眼嗎?”
周奕在審訊中其實就做了一件事,就是不斷對范忠良進行心理施壓,從各個方面把他妄圖混淆視聽、瞞天過海的企圖給堵死。
就像貓在逗老鼠一樣。
“來,你繼續說吧,但我提醒你,說之前,先過過腦子。”
范忠良有種深深地無力感,仿佛自己動什么歪心思都會被這個年輕警察給看穿。
他嘆了口氣說:“警察同志,你別說了,我交代,我全交代。”
一旁的夏宇用余光瞥了一眼周奕,內心深處是由衷的佩服。
因為好幾次,他都以為范忠良已經說了實話,可周奕卻總是能夠拆穿他,而且相當的從容不迫。
這案子眼看就快結束了,他突然有些惆悵,因為這就意味著自己跟周奕學習的時間已經沒多少了。
范忠良再開口,就徹底說實話了。
他承認,一月二十八號晚上,殺害楊健的時候,他也動手了。
還說在去之前,鄭光明就已經明確告訴他,不管這人是誰,都不能留活口,今晚必須滅口。
他曾表示過擔憂,畢竟偷稅漏稅這事他只是從犯,罪責沒那么大。
但鄭光明警告他,兩人是一條船上的螞蚱,而且賬本還是他弄丟的,他今天要是要不動手,那就連你一塊兒弄死。
所以他慫了,慫的不光是鄭光明的威脅,更是這些年抱著鄭光明大腿給自己帶來的各種好處。
于是,在楊健從鄭光明手里拿錢的時候,他按照事先的計劃,從后面用繩子勒住了楊健的脖子,然后鄭光明趁機用匕首捅了楊健。
周奕問他繩子和匕首是怎么處理的,他說這個自己確實不清楚,因為兇器是鄭光明拿走的。
不過鄭光明在捅了楊健后,楊健當時并沒有死,只是失去了反抗能力,倒在地上哭著說自己不敢了,求他們放過自己,他家里還有一個五歲的女兒要照顧。
但鄭光明當然不可能放過他,還硬逼著范忠良用那把匕首,扎進了楊健的心臟,徹底結果了他。
本案的第四名死者的被害原因,終于查明了。
但案子,到這里尚未徹底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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