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魔都,已經是大晚上。
把熱巴送回學校后,特意交代熱巴一句,讓她明天去公司找徐浩,看著這個迷迷糊糊,好像不太聰明的女孩,有點無奈。
不特意交代一句,怕是明天一高興都會忘記。
“我記住了,王老師,明天一定去。”熱巴下車前說道。
目送王野離開以后,熱巴終于松了口氣。
王野的氣場還是挺大的,特別是在車上的時候,只有他們兩個人,就連聊天都不知道該聊些什么。
一路趕車,都還沒有來得及吃完飯,想著先找個地方吃點東西再說。
隨便找了一個路邊攤吃點東西。
有些時候不要小瞧這些路邊攤,味道絕對的地道,王野要了一些烤串,和一杯飲料,由于開車,想喝啤酒最后只好放棄。
路邊攤旁邊是一個小小的廣場,現在天氣熱了,大家工作了一天,選擇完飯后坐在廣場邊吹吹晚風,看著大媽們跳跳廣場舞,也別有一番滋味。
不過這些大媽還都挺有素質的,音樂并沒有外放,而是一人戴著一個耳機,隨著耳機中的音樂,翩翩起舞。
這時一陣音樂響起,好像是一個街頭藝人,一把吉他,一個話筒,旁邊放著一個小小的音箱,不過這音箱的音質卻不咋地。
王野一邊吃著燒烤,一邊尋聲望去,只見一皮膚黝黑的年輕小伙子,穿著樸素,手里的那把吉他,看樣子也很破舊,整個人看上去有些自卑和膽怯。
“你看,那小伙子又來了,不過今天好像來的有點晚。”
這時鄰桌的食客開始對這位小伙子議論著,看樣子對這小伙子很熟悉。
“不過這小伙子唱歌很好聽,嗓子很好,特別是那高音,聽著很帶勁。”
王野帶著好奇,靜靜的聽了一首歌后,暗自點點頭,確實唱的不錯,真假音轉換的還是很流暢,只可惜音箱差了點,時不時的發出一絲刺耳的聲音,讓人聽了很掃興。
這小伙子好像并不是出來賣唱的,他的身前并沒有擺放任何裝錢的東西,一心一意的唱自己的歌,而路人也沒有人過去給錢,這倒是挺奇怪的。
“唱的挺好的,有零錢嗎?打賞一下這小伙子。”
路邊食客一邊吃著串,一邊議論著。
“大家千萬別信,這些都是職業乞丐,不要看他們穿的破破爛爛的,人家一轉身,說不定比我們還穿的好。”
見有人對小伙子有誤解,熟悉這小伙子的食客,立即解釋道:“這位大哥,這你就錯了,這位小伙子還真不是職業乞丐,他也不是出來賣唱的,純粹的就是喜歡唱歌而已。
我關注他很久,一開始有人給錢,但都給他退了回去,他說自己就是喜歡唱歌,順便鍛煉一下自己。
而且人家有工作,雖然這份工作聽起來不怎么樣,但工資絕對的不低,有些時候都過萬。”
“真的假的,就他那穿著,月薪能過萬,這是什么工作啊?”
“我不信。”
周邊的食客,頓時有人提出了質疑,月薪過萬的人,會穿成這樣嗎?
就他們這些看似穿著體面,但月薪過萬的沒有幾個。
“你們別不信,我經常在這里吃夜宵,最近一兩個月,這小伙子幾乎每天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