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4章 寧愿做秦王的狗(1 / 2)

    “若秦允棲身,敢散骨投田,不求榮,只求名!”

    字跡粗獷,但句句寫得干凈利落,香妃看了也沉默了一會兒。

    秦浩看到這封信時,只問了一句:“他多大?”

    張青松查了一下:“二十三!”

    “族中長者皆戰死,此人為小族臨時領頭!”

    秦浩點頭。

    “收!”

    “這批人是我們給草原野狗定下的最后一條路!”

    “他們若走這條,就是人,不再是畜!”

    “灰烏寨給地三十里,分作六段,一段試耕,一段設市,其余作觀察地!”

    “讓東風軍派人駐一百,混入觀察!”

    “編戶前兩年,不賦,不徭,但須就學!”

    “頭一年設館,由我們派書吏講《秦律新篇》。

    教的不是仁義,而是契約!”

    “第二年教軍法,教他們什么叫軍紀,什么叫不擾民,什么叫‘出營不過五十步者斬’!”

    “第三年再決定,這批人到底該不該留!”

    香妃點頭,立刻命人去辦。

    與此同時,各地邊關已按秦浩所設,劃出“轉徙道”“回援線”兩路。

    “轉徙道”設在邊緣接壤之地,開五天,關三天,行三隊,三百人為限,凡愿入者,需棄本部旗號,不得私攜兵器,不得傳舊部神祠之物。

    “回援線”則是東風軍商隊掩護下的軍道,護送那些肯退回草原、不再南擾的部落返鄉,沿途給水給糧,但不過夜,不設宿營,不許停留交集。

    這一套設下來,整個東南邊境都被理得一清二楚。

    愿歸順的走一條路,想回去的走一條路,還想亂的,被擋在邊外,不準一步踏進。

    有幾個部落不信,硬闖轉徙道,被哨兵攔下。

    再不服,立斬。

    斬首者為趙應天親領的三十騎,穿軍披甲,持東風軍正制兵刃,刀落人倒,尸首不收,血流十里。

    這一下,草原各部徹底清醒,誰想進秦地,不聽規矩就是死。

    草原收得差不多,秦浩的下一步,終于不是守了。

    是伸手。

    不是打仗,也不是敲鼓,是派人入十八國。

    派的不是兵,是“人”。

    平民打扮,講秦話、背秦律、著秦制的“人”。

    香妃負責安排人手,選的全是這些年被納入秦地的新族子弟,分布于草原、南荒、西域等部系,被編為秦人,授以秦律,如今身份干凈,說的是中原話,不露一絲外語口音。

    這些人一批批送入楚齊吳越交界地帶,身份是“逃荒來投親”,也有的是“逃兵藏身”,還有的是“失散回鄉”。

    他們的任務只有一個—活下去。

    在那邊活下去。

    在十八國的地界里活下去。

    混入百姓,混入集市,混入鄉野,混入村學。

    教人識字,講人規矩,拿出“秦律新篇”中最基礎的一段:“人若自食其力,官不得侵之;人若結三人互助,官不可驅之!”

    聽者多,問者多。

    再講下一段:“若有義戶接收逃人,得三年糧補;若十戶共認,得田五畝,器一套!”

    再往下—不再講了。

    只講到這里,讓人自己去想。

    這些話一傳開,那些原本心中怨苦、但又不敢言語的中原百姓立刻動了心。

    他們開始打聽什么是“秦律”,什么叫“互助戶”,什么叫“田補”。

    再有聰明點的,就開始悄悄湊人,問可不可以自組“戶編”,自寫“鄉約”,自設“互守”。

    有人說秦律太遠,他們說不遠,就在那邊。

    有人說秦王是魔,他們說,魔也比貪官強。

    再有一戶被楚兵打了,旁人勸他逃。

    他說逃哪?

    回答是—“逃秦地!”

    “逃過去你就有地!”

    “有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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