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得承認,顏靖牢時代的共和國與王元慶時代的共和國有協多區別。
如同前面提到的,顏靖宇在第一屆任期內主要做了兩件事情,其中之一就是繼續推進政治改革,加強民主制度在共和國政治體制中的地位。受此影響,到辟年的時候。不管是顏靖宇親自出面,還是由國家副元首裴承毅出面,要想讓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構,即全體代表大會通過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斯德哥爾摩常規軍事力量控制協議》,都得設法說服足夠多的代表。
問題就在這里,在本屆全體代表大會中。軍人或者具有軍人背景的代表占了很大比重。
從這里也看得出,共和國的民主政治體制確實存在缺陷,而且是比較嚴重的缺陷。
不管共和國與美國的關系如何。必須承認美國擁有一套完善的民主制度。以美國的政治體制來說,在集權與民主之間形成良好的平衡關系。重點不是白宮的權力有多大。而是擁有一套健全的議會。除了因國情設立的參眾兩院之外,美國國會議員的產生方式也更加合理一些。也就是說,國會參眾兩院議員的任期與總統任期錯快,能夠比較有效的避免權力集中到某個人、或者某個政黨的手中,使得在野黨仍然有能力對國家生活,特別是某些需要在國會獲得絕對多數支持的重大事情上具有發言權。
很明顯,共和國的這套體制還存在問題。
正是如此,早在力屯年就有人提出,應該對共和國的議會制度進行調整,要么設立第二個議院,要么將代表選舉時間延遲,與國家領導人換屆選舉錯開,以免某一勢力或者集團在某一時期掌握共和國的所有權力,從而使共和國走上歧途。只不過。在當時。不管是顧衛民、還是顏靖宇、或者葉致勝,都不可能支持這樣的提案。到了,當上百名代表聯名提出對議會體制進行修改的時候,顏靖宇才做出承諾,將在他執政期間進行第二輪政治改革,并且推行新的選舉制度與議會制度。
很明顯,顏靖宇把議會改革的時間放在了昆年之后。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在歷年就會出臺新的選舉法,并且以修憲的方式推行新的議會制度。
問題是,在曰年,顏靖宇與裴承毅仍然得面對軍人行表。
可以說,這才是真正的關鍵點。
直到凹年舊月底,共和目全體代表大會都沒有在《斯德哥爾摩協議》上達成一致意見。雖然有大約三分之一的代表支持該協議,認為從國家利益出發,應該對常規軍事力量加以限制,但是在另外三分之二的代表中,半數以上都認為該協議損害了國家利益,而且對國家安全構成了實質性的威脅,共和國沒有理由簽署這樣的協議。如此一來,反對該協議的代表超過了支持該協議的代表,而沒有表態的代表都在繼續觀望,不會因為國家元首與副元首的態度而輕易做出決定。
這也正是第二輪政治改革的“成果”
不管怎么說,共和國全體代表大會的代表變得更加獨立自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