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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商討(1 / 2)

    除了真金白銀的高價買,還能有什么辦法讓土豪們心甘情愿的交出糧食呢?

    要說錢的話,趙孟啟手頭還是有一點的,孫家為孫珘俊續命給了五十萬貫,查抄劉家有三百多萬貫現錢,顧青捉拿倭國海商草野淺也抄沒了四五十萬貫銅錢,但是這些原本是打算作為水利工程啟動資金的,不能輕易動用。

    而且燕王要重新經界的事,已經是人盡皆知了,這幫大地主們正恨得牙癢癢,這時候趙孟啟找他們買糧,豈不是送上門給他們宰么。

    作為整治水利的提倡者,吳潛自然也不愿意動用這筆錢,慎重思考后,懇切地看著趙孟啟,“殿下,看來只能把抄沒劉家的那十六萬畝地賣了……”

    “吳公,下官認為此議不妥!”

    吳潛話還沒說完,江萬里就表示反對,“今時兩稅日益縮減,皆因豪強之家隱漏田稅,所以才需經界明產,若是賣田,那絕大多數都會被豪強之家買去,這豈不是助長其勢力么?”

    宋朝是在五代亂世后建立起來的,之所以不抑制土地兼并是由于歷史原因導致的,但是對于通過兼并土地膨脹起來的豪強勢力的危害又有著清新認識。

    在允許土地自由交易的情況下,朝廷也試圖通過制度和政策來抑制豪強勢力。

    原則上來講,除了皇帝偶有特旨,全天下的田土都是需要繳納正稅的,而不是像明朝那樣有功名就可以免稅,并且稅制的初衷就是田多的多交稅,財產多的多交稅,也就是戶等制。

    當然,實際情況中,宋朝朝政收入的結構很復雜,作為農業稅的兩稅在整體比例中逐年下降,在此時甚至不到五分之一了。

    宋代的兩稅并不高,“畝收一石,輸官一斗”實際上就是什一稅,但是除此之外還有名目繁多的加稅以及徭役,這些才是百姓負擔的大頭。

    簡化來說,一個農民租佃一畝田,一年收獲三石稻米,那其中一石交給官府,一石交租,剩下一石才是自己的。

    而官戶,也就是有官身的人家不免稅但免徭役,并且有的是辦法逃避加稅,這樣一來財富就像滾雪球一樣膨脹,以財增勢,以勢謀財,壓榨小民的同時,也侵吞國家利益。

    “古之兼并,兼民利也,今之兼并,又并公稅也。”

    “厥今賦稅何如哉?不均之弊有二:有兼并之弊、有流徙之弊。何謂兼并之弊?富者地,日以益而賦不加多;貧者地,日以削而賦不加少。奸民欲計免于賦役者,割數畝之地,加之數倍之賦,而收其少半之直,于是其富者地連阡陌,膏腴沃壤奄而有之。其貧者曾無尺地以置錐托足,方且困于重役,迫于追呼,此所謂兼并之弊也。”

    “貧民產去稅存,不堪追呼之擾,富家業多稅少,益長兼并之勢。”

    “兼并之家,侵刻小民、陰奪官利,奸胥猾吏,夤夜作弊,走弄出入,不可稽考。”

    有宋一代,朝野上下的有識之士都很重視這個問題,呼吁抑制兼并勢力的輿論要遠高于保護富人利益的聲音。

    這也反向說明,兼并成為了大宋社會的普遍現象,對國家造成的危害日益嚴重。

    越來越多的土地集中到了豪強手中,朝廷的稅收自然就越來越少。

    歷史上的五六年后,朝廷財政實在撐不下去了,于是掌權后的賈似道不得不推行‘公田法’,也就是將豪強手中超出規定外的田產由朝廷強制贖買。

    那個時候,田價已經漲到了一千貫紙幣一畝,但朝廷哪里還有錢,只能以四十貫一畝的價格贖買,還是用超印的紙幣和已經不值錢的官告度牒來支付。

    公田法的本意是抑制豪強兼并,不過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地方官員們不敢過于得罪有權有勢之家,為了完成任務就把目標轉向了中小地主以及富農。

    這一做法近乎于掠奪,雖然客觀上延續了宋朝十幾年的壽命,卻極大的損害了地主階層的利益,主政的賈似道自然也就成為了‘大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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