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帶著林恒回到他家,從屋里拿出來了一個籃子,里面裝了一些紫色和紅色的水晶石。
林恒看了看,又翻了翻,完全認不出來,開口詢問道:“這是哪兒挖的?”
這東西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石頭,而是像某種晶體,有兩塊看起來半透明呈現漂亮的紫色,上面還有一些四面體,很是光滑。
林岳嘿嘿一笑道:“我今天和你嫂子去山上挖山藥和葛根的時候偶然遇到的。”
停頓了一下他繼續道:“當時在小溪邊上挖山藥挖出來的,不知道附近還有沒有,你說這東西能賣錢不?”
聽到這話林恒大概明白了,又看了看道:“這應該是某種水晶,肯定能賣一點錢,但是具體的不好說,咱們這里估計也沒有買家。”
水晶這東西挺多的,一般只有那種品質特別高的才值錢,他大哥這幾塊顏色看起來挺漂亮,就是不夠通透。
林恒的話讓林岳有點失望:“這樣啊,我還以為能賣點錢呢。”
受林恒的影響,他也很想賺錢,天天在這山里挖藥材,找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你收著,以后找個識貨的人問問,說不定是啥珍惜礦石。”林恒笑著說,不過對此并不抱希望。
“好,就算不值錢也沒事,最起碼看著漂亮。”
林岳說了一句,又拿出一塊遞給林恒:“給,你也拿一塊回去玩玩。”
“好嘞。”
林恒也沒推辭,笑著接了過去,小時候他大哥弄到好東西了也總會分給他一些。
但他今天進城卻沒怎么給大哥大嫂買禮物,只是給三個侄兒一人買了一件上衣。
倒不是他舍不得錢,而是他大哥也有尊嚴,自己這樣買會讓他沒辦法和自己相處的。他應該做的是帶他做個什么,讓他自己賺到錢,而不是施舍。
就像是之前幫他把挖的山藥賣了一樣。
林恒把玩了一會兒這紫色水晶,笑著說:“其實這東西你可以再去找找,越奇形怪狀價值越高,現在賣不出去以后肯定可以。”
“好,那我回頭再去找找。”
林岳笑著點點頭,和林恒一起往出走。
“老弟,你那摩托車真的三千塊啊?”走路上林岳又不可避免的把話題帶到了林恒的新買的摩托車上。
沒辦法,摩托車這東西和手表一樣,在農村極為罕見。
此前村里最有錢的幾家也只是有一個二八大杠自行車,唯有半年前村長趙現成的兒子趙湖買了一輛,當時村里人可都羨慕壞了。
而林恒這邊三輪摩托車,比那還大還威風,林岳也是打心底里喜歡。
林恒笑著點點頭:“對,有個車進城干啥的都方便,摩托車沒辦法帶那么多人,所以我就買了一個這個。”
“厲害。”林岳豎了一個大拇指,又笑道:“以后我也能沾沾光了,還沒坐過摩托嘞。”
“那啥問題,我讓你開著玩玩都行。”林恒笑著說。
“好。”林岳的笑容越發的燦爛。
他也沒問林恒怎么這么多錢的,不用想肯定是和前幾天開著吉普車來他家的一男一女有關。
但這種事情林恒不說,他自然也不會問。知道多了對他而言也沒啥好處,徒增煩悶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