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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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看對誰而言,如果是青壯年,進城打零工,幾百塊錢也就是三兩天的事,要是中老年人,他們想打零工也找不到活計,對幾百塊錢就會看的很重。再說,如果遇到好說話的企業,說不定很容易就拿到幾百塊錢,這樣的便宜誰不想占呀?”大光分析道。
三人說話的功夫,在離車二三十米遠的地方,已經聚集了十多名村民,果然,這些人看上去都是五十多歲以上的中老年人。
老薛走了過去,大光和二強跟在后面,到了近前,聽見一位村民小聲說道:“領導來了。”
“你們是這附近的村民嗎?大家在地里干什么?”老薛和顏悅色地問道。
“對,我們就是這里的村民,這片地就是我們村的,你是領導吧?我們正好有事找你。”一位皮膚黝黑,身形高大,說話嗓門很高的村民接話道。
“哦,大家好,將來咱們就是鄰居了。我不是政府部門領導,但這片土地被我們公司買下了,大家可能已經知道,這里馬上要開發居民住宅小區,我只是公司的部門負責人。”老薛知道對方找他什么事,他故意不接茬。
“我們不管你是哪個單位的領導,只要是個領導就行,我們想問問,這地里的機井賠償怎么處理?”
“地里機井的賠償,那跟我們沒有關系呀!我們從政府手里買地,不跟村民打交道,有什么問題,請大家找政府部門說話。”
“我們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說話,只知道誰在這里搞開發,誰就應該給我們賠償,錢又不多,每戶才幾百塊錢,你們不是來了嘛,把這件事給我們解決了吧。”
老薛無奈地搖了搖頭,“說起來,咱倆年紀應該都超過六十了,也許你稍微大點,那我得管你叫一聲老哥。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這句話用在這里不太恰當,但意思差不多,現在是法治社會,咱們說話辦事都要合理合法,按理說誰征了你們的地,你們就應該找誰要賠償。我們公司從政府部門手里買下了這些土地,跟你們沒有一絲一毫的瓜葛,該付的錢,我們已經一分不少地付給了有關部門,你們沒有任何理由向我們要賠償。”
“你們公司不愿賠償,我們又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說話,照你這說法,難道我們的機井就白白損失了?可是按照政策規定,機井這種地下物,是符合賠償條件的。”另一位年紀稍小的中年村民插話道。
“既然機井符合賠償條件,當初征地時,把這一條寫進征地合同,連同地上物一起賠償不就得了嗎?你們為什么現在才想起來?而且還找錯了對象。”大光在一旁說道。
“一方面不知辦理征地手續的部門是故意疏忽,還是他們也不懂,另外,村民們對征地條款不熟悉,對方說啥是啥,才出現了這種情況。”
“怎么現在突然想起這件事情來了?”
“因為聽外面的人提起這件事,我們托人查了一下,政策果然是這么說的。”
“盡管有政策,但這筆錢確實不應該由搞開發的企業來出,請大家別為難我們了。”老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