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此情景,大光高喊一聲:“都給我閉嘴!誰打他了?是他自己坐到地上耍賴。黃經理,快打110報警。”
過了三五分鐘,聽到刺耳的警笛聲由遠及近,隨之,一輛警用面包車疾馳而來。從警車下來三名警察,到了跟前,走在頭前的警官問道:“是誰報的警?這里發生了什么事情?”
“是我打的報警電話,警官同志,是這么回事,”大光把情況向警察做了簡要介紹。
警官指著仍然坐在地上的光頭說道:“起來吧?還想在地上坐到什么時候?”
光頭從地上站起來,“警察同志,濱河公園的工作人員動手打人,你們準備怎么處理?”
“對,他們的工作人員動手打人,警察怎么處理?”板寸和他的同伙趁機起哄。
“都閉嘴!在沒弄清楚情況之前,談不上怎么處理。游客們,這里沒有你們的事,大家散去吧,沒有熱鬧可看了。”警官又對光頭說道:“把你們的牌子收起來,趕快拿走,這里是合法經營場所,你們的行為屬于在公共場合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知道這是什么行為嗎?”
“可是,他們昨天也把我們的生意攪黃了,剛才還動手打人,那該怎么算?”
“昨天的事沒人報警,我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那不歸我們管。至于你說他們打了你,好吧,雙方當事人跟我到他們辦公室,做個筆錄,把事情搞清楚再說。”
公園方面是大光、老黃和動手砸牌子那位戰友跟了進去,那邊則是光頭和板寸跟在后頭。
“說吧,你們舉著牌子到這里干什么來了?”警官問道。
“前幾天這里派人到我們在上游的經營場所附近立告示牌,干擾我們的生意,我們就想用同樣的辦法來報復。”板寸道。
“可是我們這里是政府規定的合法經營場所,你們在上游搞的那個,屬于非法經營,工商和安監部門都去查處過,只不過你們抗拒執法,拒不服從職能部門的查處。”黃經理說道。
“另外,由于你們在上游搞的非法經營,沒有安全許可證,缺乏安全保證,我們派人在你們附近貼告示,阻止游客去你們那里游玩,目的是為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大光補充道。
“是這樣嗎?那你們到這里就是無理取鬧,屬于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秩序!你倆還有什么話說?”警官看著光頭問道。
“可是,他們動手打人,這個應該怎么處理?”見自己理虧,光頭咬住這件事不放。
“警官同志,他們這是誣陷,耍賴,我們根本沒有動他一個指頭。”大光爭辯道。
“嗯----,一邊說挨打了,另一邊說沒動一指頭,我們要是找證人,恐怕也是兩種結果,只有那些看熱鬧的游客,才是中立證人,但那些人都走了,要找當然也能找到,但是可能很費事。”三位警官有點犯難。
“警察同志,我們這里有監控。”老黃提醒道。
“是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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