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葉勁隨后就琢磨和林清霞合作什么歌最好。
實話說,這件事還真有點麻煩。因為葉勁聽過的英文歌里,男女對唱的很少,相反他聽得中文歌里,男女對唱的就多了。
葉勁思來想去,終于想到一首歌,是由A-TEENS組合演唱的歌曲《floorfiller》。
這是一首節奏歡快的電子舞曲,當年風靡于QQ空間之中,被眾多殺馬特、非主流追捧。葉勁當年也曾中二過,所以也沒少被這首歌洗腦。
Ateens組合創辦于瑞典,以瑞典七零、八零年代國寶級組合ABBA為原型創辦,早期命名為ABBATEENS,但因為被ABBA組合抗議,因此改名為A-TEENS,但國內依舊稱其為【阿巴少年團】。
Ateens無論是兩男兩女的組合方式,還是電子舞曲的風格都模仿ABBA。而ABBA七零年代正是最火的時候,他們演唱的歌曲像《DancingQueen》、《IHAVEADREAM》、《DoesYourMotherKnow》、《Gimme,Gimme,Gimme》等都曾火爆全球。
甚至他們的專輯還曾是瑞典第二大出口產品,第一大是沃爾沃汽車。由此可見他們受歡迎的程度。
Ateens組合既然是他們的模仿者,想必歌曲也一定會受歡迎的。
而葉勁也知道,現在亞美利加迪斯科正流行,在舞廳、在夜店、在街上,到處都可以見到人們跳迪斯科。
這種帶著強烈節拍和動感的真的非常受歡迎,以至于那幾年好萊塢就多次拍攝與【迪斯科】有關的電影,比如《周末夜狂熱》、《油脂》、《龍飛鳳舞》、《早餐俱樂部》等等。
葉勁相信《floorfiller》這首電子舞曲,一定會趁著現在這股迪斯科熱潮而走紅。到時候,林清霞自然也可以借此成名。
而且《floorfiller》因為是電子舞曲,所以演唱起來還是比較容易的。原因是音樂的躁動能夠彌補歌手唱功的不足,像南韓那些偶像組合就多是唱舞曲。如果換一種曲風,改唱抒情歌曲的話,TA們稀爛的唱功就會暴露無遺。
……
葉勁隨后將曲譜、歌詞填好,然后分別署上了自己和林清霞的名字,交給了MCA唱片公司。
“葉先生,這首歌不是你單獨創作?”杰森·貝特曼見上面還署著另一個人的名字,不禁驚訝的問道。
雖然歌壇聯合創作的事屢見不鮮,但這種事情,在葉勁身上還是第一次發生。
“是的。林小姐在我填詞作曲的時候,也參與了創作,給了我不少的啟發,所以這里面理應有她的版權。”葉勁點點頭道。
“原來如此。”杰森·貝特曼點了點頭,“不過,葉先生,我想提醒你,創作的時候,如非必要,最好還是獨力創作。
不然的話,每多一個人參與創作,就要多分對方一份版權。那可是幾十萬乃至上百萬美元的利潤。”
“是,我明白,我今后會注意的。”葉勁點了點頭道。
“那好。”杰森·貝特曼點了點頭,“對了,這位林小姐有代理公司么?”
“那倒沒有。”葉勁擺擺手道。
“很好,既然如此,為防萬一,還是把她簽下來比較好。”杰森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