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敏一直陪著張東哲,直到張東哲進入手術室,閔敏這才有功夫回答廖明的話,把整個經過講述了一遍。
大體經過跟之前崔凱說的差不多,不過閔敏的述說卻著重講解了自己的遭遇,這也是為了明確犯罪分子的罪行。
閔敏來考察,到入住賓館,到被綁到了崔凱的辦公室,閔敏在此呆了足足兩天一夜,后來在今天傍晚,被一個被喊作龍哥的人帶人提走。龍哥讓人把閔敏提到了一處荒廢的小路,威脅要強女干她,并且其中還施以毒打、恐嚇等惡行。
不過閔敏都用自己的聰明才智,躲了過去,最后閔敏被帶到了一個偏僻的廠房。
閔敏還想用一些小花招,躲過龍哥的威脅,但是這種聰明可不能老用,龍哥這次要來真的。就在閔敏以為自己躲不過去的時候,龍哥接到了一個電話,隨即就帶著她返回農機賓館。
后來就發生了槍戰,也就是張東哲救人的場景。
這個場景,閔敏說的很詳細,盡管她當時也嚇的夠嗆。不過這并不耽誤她繪聲繪色的描述當時的場景。當然,這主要是為了給張東哲脫罪,順便讓龍哥和崔凱等人的罪過,更加罪不可赦。
不過閔敏雖然說的有些夸大的成分,但是鑒于她受害人的身份,再加上有些情況說的跟龍哥和光頭大漢都能對應上,即便小細節上有些出入,但是警方還是偏向于受害人的,畢竟這些綁匪是為了給自己脫罪。
至于閔敏打聽到的張東哲的情況并不樂觀。
哦,這倒不是張東哲的槍傷多重,實際上,張東哲受的槍傷并不重,雖然這槍是貫穿傷,但是位置處于肩部,子彈恰好避開了骨頭,事實上傷的就是肉,血流了不少,但是卻并不嚴重。不過被張東哲一煙灰缸打傷的龍哥情況很嚴重,極有可能成為植物人。
這就有涉嫌防衛過當的嫌疑。如果龍哥當時持槍對準的人是張東哲本人,那么張東哲擲煙灰缸的行為,是正當防衛無疑,因為他是對“正在進行的涉及人身安全的行為,進行的反抗。”
但是龍哥開槍對準的是閔敏,這一點從龍哥和閔敏的證詞中都可以確認,而且最后的結果張東哲只是皮外傷,而龍哥卻極有可能成為植物人,誰都知道一個植物人將來的維護費用特別高,這么高的維持費用誰來負擔?龍哥只有一個老母親,沒有父親,沒有妻子孩子,這龍哥的老母親也成為了一個需要照顧的弱者,這在法律量刑的過程中也要加以考慮,犯罪分子也是人,雖然張東哲一心救人,但是擲出的煙灰缸卻涉嫌防衛過當。
即便事實證明龍哥在之前已經開過了很多槍,但是他擊中張東哲的那槍,是他槍內的最后一發子彈,也就是說,他開完了這一槍,再也不能繼續實施犯罪,按照律師的說法,他最后這一槍其實不為了打人,而是以警告成分居多,從他一直跟張東哲打斗,且最后一槍突然指向閔敏就可以看得出來,龍哥已經不想繼續對張東哲開槍了,而是轉向了閔敏,是為了警告張東哲不要繼續動。至于事后張東哲是怎么被槍擊中,那應該是他先擲出煙灰缸在先,龍哥是為了防衛這煙灰缸所以才開的槍,不過并沒有打中煙灰缸,而是“恰巧”擊中了張東哲。當然這是律師的觀點。
那么,爭論的焦點就在于張東哲的防衛過當上。
國內的法律就是這樣,哪怕是警察追擊犯罪分子,能不開槍也盡量不開槍,因為他們也怕違反法律。
這件事并沒有發生在監控下,在社會上關注度小,但是在法律界卻引起了大討論。再加上前段時間昆山的龍哥事件,看來這叫龍哥的都不是好東西,不是玩刀就是玩槍,而且普通人還不能輕易反抗,一反抗就容易過當。
法律界的討論是是否經由這兩件事完成法律中關于防衛過當的修改,讓好人有好報,讓全社會形成一個惡人無法容身之地的大環境。
當然,這都是后話了。
事實上,這件事雖然一開始就被定性為是否防衛過當,但是后來發生了兩件事,讓這件事逐漸平息下來。
閔敏聘請了陜省最好的律師,為張東哲做辯護,不過律師只能辯護法律層面的問題,但是像實際問題的解決,就是有唐丁在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