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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摩拳擦掌干大事(上)(1 / 3)

    開封地處中原腹地、黃河之濱,相傳,周文王之子畢公高曾在此筑城。

    春秋時,鄭莊公在此筑“啟封”城,后改稱“開封”,取“開疆封土”之意。

    戰國時,魏惠王遷都至此,改其名為“大梁”。

    五代時,梁太祖建都于此,稱“東都”,為后漢、后周沿用,至北宋建立,定其名為“東京開封府”。

    北宋政治昌明,朝廷推倒了坊墻,取締了宵禁,打破了漢唐以來的“坊市制度”,讓治下的城市獲得了真正意義上的自由、開放,這樣開明的政策就連后世的明清都無法比擬。

    城市開放了、自由了,商業活動隨即變得空前活躍起來,城市也變得空前繁榮起來,至天圣年間,東京開封已經成為了當世第一大都會。

    夜幕下的開封城燈火輝煌,大街小巷店鋪林立,行人如織,歌舞笙簫徹夜不絕,只要你有錢,你就可以盡情領略它的繁華。

    當然,李亢沒錢,所以,只能窩在秀水坊那座破敗的小屋里瑟瑟發抖。

    秀水坊在外城西南角,地處偏僻,但,恢復了氣力的李亢聽覺變得敏銳起來,躺在沒有幾絲暖意的床上將遠處飄來的喧囂聲聽得清清楚楚,一時間,輾轉反側、難以入睡。

    “大哥,”

    顯然,躺在他身邊的李惕也睡不著,話語間透著與年齡不符的唏噓之意,“開封城不是俺們窮人的開封城呢!”

    “傻小子,”

    李亢一怔,側過身望向了李惕,聲音中透著篤定,“世間莫得天生的窮人!我們還這么年輕,只要肯干,終有一天也能穿金戴銀倚紅偎翠……在這開封城中恣意撒歡!”

    做個大富翁,盡情享受開封城的繁華……這就是李亢當下的目標,而且,他很有自信――自信憑著自己領先這個時代的科學知識一定能干出一番事業!

    至于像別的穿越者那樣博個封妻蔭子……他是沒敢想。

    倒不是妄自菲薄,只是,他覺得自己確實還莫得那個本事!

    科舉入仕?

    不通經史!

    戰功封侯?

    不懂武功!

    竊國問鼎?

    這么一個繁華盛世,腦子有病的人才會想要毀了它!

    “好到是好!”

    聞言,李惕精神一振,旋即又有些黯然,“可是,不容易呢!俺和云哥兒走街串巷地賣火寸,一天也就掙二三十文錢……買了糧食就余不了錢了!”

    “你們在賣火寸?”

    李亢卻聽得精神一振,“一天能掙二三十文?”

    真正的學霸懂得如何拓展自己的知識面,作為一個常年拿著獎學金的化學專業高材生,李亢對每一種化學元素的發現了若指掌,對每一種化學元素對社會進步所做出的貢獻爛熟于心!

    “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在于人會用火!”

    對于《無人區》中這句經典臺詞,李亢十分贊同。

    在學會取火之前,人類只能像野獸一樣在叢林里求生,只能吃著生肉像野獸一樣遭受寄生蟲的折磨……在李亢看來,是火讓人類走出了叢林。

    所以,聽李惕說自己在賣火寸,他頓時就來了興致!

    這就是商機啊!

    火寸,又稱焠兒、發燭、引火奴、取燈兒,是一種蘸有硫磺的木條,被認為是火柴的雛形,以至于當西洋火柴傳入中國的時候,很多北京人都稱之為“洋取燈”!

    不過,在李亢看來,火寸和火柴還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火寸只不過是在點火技術上的突破,而火柴卻是一種新的取火技術。

    “對呢!”

    見李亢對販賣火寸的生意很感興趣,李惕的聲音里多了一絲振奮之意,“三根火寸賺一文錢,一天能賣六七十根呢!你以前也跟俺們一起賣過……比俺們還賣得多呢!”

    “挺好!”

    李亢贊了一聲,緊了緊身上的被子,“快睡吧!明天跟俺出城轉轉去……”

    “出城?”

    李惕一怔,有些疑惑,“不去做買賣了嗎?哥……你如果不想再賣火寸了,也可以去店鋪當伙計啊!城里的店鋪可多了……”

    “出城!”

    李亢斷然打斷了李惕,“聽哥的,保準能掙大錢!”

    去店鋪當伙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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