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真行“既然要說證據,你們也沒有我違法的證據啊。”
小金警官“不是沒有證據,對方的指證、微信記錄,都是證據。”
華真行“證據不充分吧我已經說了這是團伙敲詐。你說證明不了他們是敲詐團伙,我說的話不能當證據;那同樣也證明不了我有違法行為,她說的話也不能當證據。”
小金警官“我這是在幫你,寫這份檢查就是盡量讓問題的性質沒那么嚴重,強調主觀上你沒有故意耍流氓,客觀上也沒有真的侵犯對方。
你只是會錯了意,以為對方對你有意思,伸手摟抱了兩下,被拒絕后便沒有下一步行為。而在這時有人恰好開了門,從而造成了誤會。
你聲明這只是一個誤會而已,道個歉,也跟對方介紹的事實吻合,這個案子也就結了你以為我愿意在這里陪你熬夜加班”
華真行不緊不慢道“警官,你是不是還有件事沒告訴我”
小金警官“什么事該告訴你的,都已經告訴你了,我這是在幫你你不要執迷不悟,把派出所當什么地方了”
華真行“假如我真寫了這樣一份檢查,就走不掉了,對嗎是我本人簽字確認的,不論是未遂,還是流氓猥褻,證據就坐實了
本來拿不到的證據,我卻自己了。主觀表述不影響客觀行為的性質,你要我承認誤以為對方對我有意思,還主動伸手摟抱了兩下,不就可以定性了嗎
假如今天只是先來個治安拘留,是不需要上法庭的,派出所就可以直接處理,我連個翻供的機會都沒有。事后甚至都找不到翻供的理由,因為我本人主動簽字承認了。
還有一件事你沒有告訴我,可能是忽略了,可能連你自己都不知道。
他們還有兩個同伙受了傷正在醫院,假如傷情鑒定的結果是終身殘疾,比如一個廢了條胳膊,另一個廢了條腿。
只要這件事定了性,我就不能說對方是設局敲詐。他們就可以在此基礎上,繼續追究我故意傷害的責任,這可就是證據確鑿了
實際上,我沒有任何不法行為,也沒有故意傷人。
肩膀脫臼、韌帶撕裂的那個人,是自己伸手提我的衣領用力過猛。膝蓋骨粉碎的那個人。是掄棍子磕到茶幾,彈在自己身上。
那個棒球棍上,只有他的指紋我,沒有我的指紋。我還要告訴你,那個女人當時穿的衣服是洗完澡換的,可以檢測,上面并沒有我的dna殘留。
我說這些,并不是想教警方怎么查案,只是想說,我并不是沒有證據。”
小金警官眼中有一絲不易察覺的復雜神色,緊接著又兇巴巴地喝道“你這是不知好歹留學生是吧我現在就可以通知你們學校和大使館,你也可以要求請律師。”
華真行“那就請您通知吧,告訴他們我遇到了什么事。你只需要回答我剛才的問題,我說的是不是實話”
小金警官“什么是不是實話你是否故意傷人,我還不清楚。其他的事,你是不是想好了”
華真行“我已經想好了”
華真行可是個好學的孩子,來到東國后,已熟讀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還看了很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