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發脾氣,也得講道理,王豐收隨即就收斂了情緒不再有多余動作,他嚴肅指出,“拘傳”這種措施,依照東國法律規定,只適用于刑事犯罪嫌疑人。
華真行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現場監控所反應的事實非常清楚,他只是無辜的受害人。
幸虧警方還沒有發布正式的案情通告,假如在案情通告中出現“拘傳”這個詞,那就坐實了華真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證明警方也認為他有殺人嫌疑。
那樣會給已出現的謠言推波助瀾,就算最終能夠證明華真行無罪,但影響已經造成,會給華真行帶來巨大的名譽損失與身心傷害。
警方負責人隨即解釋,剛才只是不小心口誤,華真行并沒有被拘傳,警方更沒有辦拘傳手續,他只是作為現場證人被傳喚,到轄區分局協助調查。
王豐收又怒了,但這次沒有過激行為,他又指出“傳喚”這種措施同樣不適用于華真行。華真并非刑事訴訟或治安案件的嫌疑人,身為現場證人只是配合調查而不是被調查。
協助調查是自愿的、非強制性的,可以在校內接受問詢,也可以自愿到警方辦公地點介紹情況。但是華真行已經被帶走超過二十四小時了,人還沒放出來也聯系不上,這是幾個意思?
工作組人員又改口了,剛才還是口誤,并非強制傳喚,華真行只是自愿配合調查,現在已經可以回來了。
王豐收究竟是幾里國大使還是華真行的私人律師?現場的工作組人員也很疑惑,這位幾里國駐東國大使,居然對一位八竿子打不著的普通留學生這么上心?
真是奇葩國家的奇葩官員,此人居然還是東國移民,而且也是春華畢業的!
王大使雖有過激行為,但他指出的事實無可辯駁,成功將華真行給撈了出來。派人將華真行從分局接到了幾里國大使館,王豐收也立刻趕了回去。
在大使館中,王豐收見到了華真行。華真行的精神狀態很好,看不出遭罪的樣子,王豐收一坐下便問道:“師弟,到底是怎么回事,居然有不長眼的想謀害你?”
華真行很淡定地答道:“那個人,和我確實有過節。”
王豐收:“和你有過節,他也配?”
華真行:“話不能這么說,過節就是過節,沒有什么配不配。這兩個月,我得罪人其實有不少,他只是其中一個。”
王豐收:“咋回事?你也不是這種人啊!”
華真行苦笑道:“說來話長啊,我曾經也以為自己不是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