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了之前丁舉人的控訴,如今高慧再到堂前講述自己被婆婆欺辱,并且強迫她去娘家拿好處的事情,自然而然就被眾人信了。
“我原本也不想的,我已出嫁,怎好再去討要大嫂的東西,可是婆母說若是我不能為丁家做些事,那便讓夫君多納幾房妾室回來,還說夫君如今也有了官身,有的是小地主家想把女兒送過來為妾。”
高慧一邊說一邊哭,這話里頭竟是有七八分是真的。
“若只是納妾也就罷了,只是我想著還有可憐的女兒呢,若只是我被人欺負也就罷了,可是婆母卻堅持要將我的女兒養在身邊,還不許我探望。我無可奈何,為了女兒,只好對她言聽計從。
上次大哥得知了大嫂的嫁妝被挪用,大為惱火,便勒令我將東西還回去,可是沒想到婆母不同意,還出了主意讓我故意抹黑大嫂的名聲,我本不愿答應,可是她卻以我女兒的性命相要挾,我也是走投無路了,這才只好應允。”
高慧越說,哭地越兇了。
主要是范氏的確是做過類似的事,也說過類似的話。
要不然,高慧也不可能無緣無由地就回娘家撈銀子。
“我對不起大嫂,大嫂一直待我如親妹妹,都是我無能,這才累及了大嫂的名聲。大人,以上所說句句屬實,還請大人明查。”
“那雷氏先前戴的簪子,也是你大嫂之物?”
“回大人,正是。還有這堂上擺的這些,都是我大嫂送與我的。大嫂待我親厚,有時大嫂得了什么好東西,不需要我開口,也會主動送我一些,是我鬼迷了心竅,一心想著自己的女兒,這才做出了蠢事,還請大人明查。”
事到如今,這案子也就審地差不多了。
先前京城里頭傳地沸沸揚揚的高夫人裝大度的流言,也在此時不攻自破。
畢竟這事件中的幾個重要人物都在這里了。
做為高慧來說,蘇錦玉是她的大嫂,愿意幫扶她,那也是情分,自然是看在了高威的面子上。
若人家不愿意,你又能如何?
更何況,這些東西還都是人家的陪嫁,價值不菲,你們丁家憑什么就能據為己有了?
“此案本府已查明,高氏,你也算是本案的受害者之一,你還有什么要說的嗎?”
高慧抹了抹淚,“大人,我只希望能將我的那些嫁妝追回來,還有,我的女兒,自當由我親自撫養。”
京兆尹點點頭,“合該如此!”
一旁的丁秀才,呃,丁參戶此時都有些傻了。
聽到這會兒,他也明白了,整件事情,所有的錯處都歸在了他的母親身上。
也就是說,一場牢獄之災,母親是不可能逃得了了。
果然,府尹當場就判了刑。
范氏強占兒媳嫁妝,還慫恿兒媳回娘家討要好處,甚至是還動用了威脅等手段,實在惡劣,最重要的是,范氏竟然還敢使銀子來由敗壞誥命夫人的名聲,不判個死罪,已經是對她從輕發落了!
“范氏之罪,無可寬恕,現判決如下:杖二十,收押,判苦役五年,牢役十年。”
見原告被告都沒有什么意見了,案子也就這樣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