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決定并不出乎洪濤意料之外,實際上只要讓他把這份材料提出來,留給聯盟政府和理事會的選擇就很有限了,基本就是三條。
第一,承認其合法性這是最省事最合理也是最符合事實的選擇。
不管公開還是內部承認,都不會有太大非議。絕大多數聯盟居民,包括流民,向來也是這么認為的,東亞聯盟是復興聯盟的擴編,而復興聯盟誕生于救援隊。
至于說飛虎隊和平難軍是誰,人們早就忘了。在人類世界里通常只有勝利者的紀念碑,很難記住失敗者,哪怕它曾經輝煌過,也僅僅存在于考古領域。或者臨時抖落出來試圖去證明什么,比如有史以來啥的。
第二,否認其合法性這是最復雜最麻煩也是最容易發生對抗的選擇。
一旦真的這么干了,先不說在聯盟政府和理事會里能不能多數通過,光是聯盟政府的合法性、正統性就不好證明了。
你憑啥說你就是正統的,就應該獲得聯盟的領導權啥,你兵多,別人打不過你別逗了,要是這么比的話,藍迪和初秋都要讓位,得讓焦樵把理事長和秘書長統攬,他兵最多
所以說吧,要想大家還在一起玩,就必須遵循一套最基本的規則,不能說誰想干啥就干啥。而這套規則,就是當初救援隊時期由洪濤主持編纂建立,且一直沿用下來的。
第三,不管合法不合法了,把提出問題的人干掉,問題也就隨之消失了。
比如說一眾官員和理事會成員在法庭里合計了合計,前面兩種方式都不想選擇,臉一抹,干脆宣布無限期休庭,先把嫌疑犯押送內務部監獄關押。
在之后的某一天,嫌疑犯洪濤突發心臟病,經過及時救治,架不住常年奔波,營養不良,身體素質嚴重下降,再加上年老體衰,精力憔悴,在急救室里不治身亡,與世長辭。
人都沒了,誰還會有能力、有膽量、夠資格去提出這個大逆不道的問題。事后把那份資料毀掉,再把理事會的記錄改一改,弄成表面合規,基本也就一勞永逸了。
即便以后有人窮兇極惡、走投無路,再把這件事抖落出來也是徒勞無功。沒有證據支持,光靠嘴說,光靠回憶,十多年前的事情,誰能說的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