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在蔡文的陪同下,李某前往搜查三課再次錄口供。探員一聽就知道李某撒謊,于是開始做思想工作,并且聯系了檢方。檢方人員和探員均勸說無果。在李某離開后,曹云到達,要求釋放徐娜,否則警方就必須提出控訴。
徐娜是嫌疑人情況下,警方可以羈押其24小時,24小時后,警方會提出刑拘,轉拘留所或者看守所,正常為14天。這期間警方會繼續調查本案,最終將案件移交檢方,檢方開出逮捕通知書。(高巖拘傳正常八小時,警方可以延長到12個小時,經過上級批準可以延長到24小時。涉及重特大案件可以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延長到4時。)
李某反水,加上曹云名氣,代表本案子不太可能最終落案。經過商議之后,警方釋放了徐娜。也許他們還會進一步補充偵查,也許會撤銷案子。曹云無所謂,因為李某既然有理智,既然過了一夜還是反水了,就代表本案已經結束。
假設出現各種極端情況,曹云也不在乎上庭一戰。這種極端情況不包括徐娜亂說話,她要是自殺,曹云是救不回來的。
“云隱,你將案子資料整理一下,交給很多天沒上班的陸律師。”
云隱看副駕駛座曹云:“本案還有資料?”
曹云道:“你把事情過程打電話告訴他。”
“告訴他干嘛?”沒事找事,自己很閑嗎?對,自己很閑,但是自己愿意閑著。
“讓你做就做。”
云隱想了想:“行吧……賭約開始了。”
曹云看了眼后座的徐娜:“你哪里下車?”
云隱道:“高小姐準備了午飯,請徐娜一起過去吃個飯。”
曹云看云隱,吸口冷氣:“你XX的作弊。”
“你可以告我。”云隱無所謂道。
曹云無語:“喂,都半年了,相親還有意義嗎?”
云隱道:“說真的,沒意義。你旅游回來,你如果主動提起這事,我都不想甩你。但是你越不愿意,我就越想完成這件事。”
“你好劍。喂,占便宜的是我耶。”
云隱一愣:“貌似是這個說法,不管了,就這么定了。”
曹云道:“你也別得意,我未必會輸……不對,我應該輸才對,這樣可以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