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如果委托人說的是實話,那肯定是被坑了。只要再進行司法鑒定,鑒定簽名的日期就可以了。”
陸一航道:“曹律師,他們結婚才三個月。”
“我特?”這就難搞了,很顯然女方是有備而來。日期鑒定是有相當大區間的,能證明書寫日期是在數月之間就算很厲害了。
“男方說,他經常要應酬,經常喝醉,記得結婚后不久的一天,自己喝醉回家后,好像在紙上簽過名。”
“醉酒簽字也是有效的。比較正統的做法,報警,上訴,要求變更婚前協議書或者是撤銷婚前協議書,這樣一來,案件能拖延數個月,甚至半年以上。男方繼續正常生活,通過一定手段轉移資產,比如做生意,簽訂一些虧本合約給朋友。女方是可以要求凍結男方賬戶以保全財產,但是有個前提,男方做出損害的行為。法院批準女方凍結申請之前,必須確定男方有故意損害財產的可能,具體的操作空間很大。”曹云道:“敗肯定是敗,能為男方挽回一些經濟損失。記住,不能轉移資產,無故給別人打款,不僅會因此被凍結賬戶,而且還會被追繳。”
陸一航問:“那不正統的做法呢?”
曹云道:“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曹云掛了電話,云隱問:“怎么還其人之身?”
曹云:“敗訴,某人上門拿出欠條,欠條日期優于婚前協議日期。由于到敗訴時間怎么也得折騰一段時間,簽字日期很難鑒定。代表男方的財產必須先還債,剩下部分才歸女方,最終凈身出戶。不過,女方肯定會告男方做偽證。債主起訴男方,接下去就是扯皮,扯淡時間。就看雙方律師的發揮了。律師費不屬于故意損害范圍,雙方持續打官司下去,女方的利益一天一天在減少。當然男方也要遭受很大損失,但怎么也比凈身出戶強。”
律師法寶之一:纏字訣。在必敗的情況下,逼迫原告坐下來,協商出一個讓被告不那么痛苦的協議。看本案,從事實分析,這名女子很可能有備而來。再好的律師也打不掉鐵證。刑事案件還可以搏一把存疑,民事訴訟案件誰主張誰舉證,辯護難度有時候高于刑事案件。
以高空拋物為例,高空丟一磚頭砸死了人,沒有指紋和DNA,也沒有人承認,沒有攝像頭,沒有證據情況下就沒辦法了。丟一磚頭砸了車,什么證據都沒有情況下,車主可以將這一列的居民全部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分攤賠償自己的損失。
……
到東方半島已經是第三天了,曹云半個電話都沒接到。目前比較忙的是一組和二組,警方對山莊的第三層和第二層人員做筆錄。據說已經刑拘了其中三人,曹云這邊只是聽說,三組群里沒有人提起相關的事。
第三天晚上十點,司徒巖打來電話:“曹律師,休息了嗎?”
“沒有,前輩找我有事?”
司徒巖道:“你到一組會議室來一趟。”既然認了曹云這個晚輩,司徒巖話語中也少了很多客套。
“好的。”